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双高速东丰至双辽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6]176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东丰至双辽公路(吉林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及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后审方式的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四平地区。
2.2规模:集双高速东丰至双辽路线长度184.970公里(不含穿越辽宁省西丰县路段、不含伊辽高速共建段)。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特大桥1027米/1座,大桥11418米/39座,中桥1303米/19座,小桥241米/9座,涵洞209道,隧道1座(左幅长981米,右幅长949米),互通立交16处,分离立交24处(其中公铁立交3处),通道145处,天桥58座。连接线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计划工期:2017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阶段性工期:
土石方工程、中小桥、涵洞:2018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大桥、特大桥、隧道: 2019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路面面层: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
防护、排水、环保绿化及其他工程: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因征地拆迁等外部环境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开工迟缓或整体工期顺延等情况,相应费用不另行补偿。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包含场区及收费广场路面、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桥涵、隧道、交叉、排水、防护、绿化工程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4个项目类(11个标段)。
项目类
标段
名称
里程桩号
工程规模
主要施工
内容
资质最低
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2011年1月1日之后
交工的工程)
长度
(公里)
隧道
(m/座)
特大桥
和大桥
(m/座)
与铁路
交叉(处)
A
DSL04
K157+758.755-K178+340
20.585
隧道1座(左幅981米;右幅949米)
1725/5
1处,主线下穿辽长铁路ZK162+166.824;YK162+175.788。
路基、路面(包含场区及收费广场路面、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桥涵、隧道、交叉、排水、防护、绿化工程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
(1)累计不少于30公里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2)累计不少于30公里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3)1座长度不少于1000米高速公路双幅隧道工程施工;或1座长度不少于2000米高速公路单幅隧道工程施工;
(4)累计不少于3座高速公路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施工;
(5)完成过高速公路上跨铁路工程施工。
B
DSL07
K203+800-K218+150
14.382
\
1071/3
2处,其中,主线下穿哈大高铁ZK213+763.043;YK213+749.679;
主线上跨京哈铁路K217+246.5公铁立交桥,桥长252米。
路基、路面(包含场区及收费广场路面、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桥涵、交叉、排水、防护、绿化工程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
(1)累计不少于30公里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2)累计不少于30公里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3)累计不少于3座高速公路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施工;
(4)完成过高速公路上跨铁路工程施工。
C
DSL02
K114+880-K129+260
14.380
\
2336/8
\
路基、路面(包含场区及收费广场路面、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桥涵、交叉、排水、防护、绿化工程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
(1)累计不少于30公里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2)累计不少于30公里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3)累计不少于3座高速公路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施工。
DSL03
K129+260-K146+015.116
16.755
\
2413/9
\
DSL06
K186+800-K203+800
16.991
\
2067/6
\
DSL11
K270+000-K286+500
16.569
\
1514/2
\
D
DSL01
K96+816-K114+880
18.062
\
274/2
\
路基、路面(包含场区及收费广场路面、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桥涵、交叉、排水、防护、绿化工程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
(1)累计不少于30公里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2)累计不少于30公里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3)累计不少于2座高速公路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施工。
DSL08
K218+150-K238+020
19.870
\
572/3
\
DSL09
K238+020-K254+000
15.976
\
473/2
\
DSL10
K254+000-K270+000
16.000
\
\
\
DSL12
K286+500-K301+900
15.400
\
\
\
说明:(1)本表中涉及到的各项工程术语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标准;(2)业绩要求中的路基、路面、隧道、桥梁工程业绩均为新建高速公路工程;(3)改扩建工程及养护工程不能作为本次招标的企业工程业绩;(4)A项目类DSL04标段主线下穿辽长铁路,B项目类DSL07标段主线下穿哈大高铁,主线上跨京哈铁路。A、B项目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需详细论述公铁交叉施工技术方案,确保铁路运营安全。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上述第2.5款所列表格中各项目类所对应的资质最低条件和业绩最低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企业业绩应为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已建主包业绩,其网页截图中能明确查到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交工日期和本次招标业绩最低要求对应的各项工程内容信息(主要指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大桥、隧道等工程类型及其数量),并能清晰计算出路基、路面累计长度,大桥、特大桥座数,单座隧道长度。如某项业绩未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或在截图中不能查找出本次招标所需的工程信息,则视为未填报此项业绩,同时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A、B项目类投标人所提供的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已建主包业绩中还应能体现完成过高速公路上跨铁路工程施工内容,若此项业绩网页截图中无法查找到高速公路上跨铁路工程施工内容的,应随网页截图一同提交由项目发包人开具的投标人在此项目中完成过高速公路上跨铁路工程施工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项目发包人单位公章(鲜章)〕。如网页截图信息、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并将相关行为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填写,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未要求内容属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不在评审范围内,不作为核实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招标人将在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证书专业、级别、注册单位),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填报的信息与网上核实信息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如出现本款所述的情况,对于A项目类(DSL04标段)、B项目类(DSL07标段)的相关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均不能通过评审;对于C、D项目类,招标人将在第一信封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方式将相关投标人分配至不同标段(详细规则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1款)。
3.7在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最新)”的,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3.8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备选人)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与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同日或在其之后,查询最短期限: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对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如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延迟,则查询期限要求按补遗文件执行。
3.9投标人只允许参加1个项目类投标,且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
3.10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类中的所有标段投标,投标人应针对所投项目类提交1份商务及技术文件,对所投项目类内每个标段分别提交1份报价文件。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所投项目类内只能参加1个标段的第二信封开标。招标人将在第一信封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方式(详细规则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1款)确定其可参与投标的标段。
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招标人不予受理。
3.11本项目开标、评标顺序为:A项目类→B项目类→C项目类→D项目类(DSL04→DSL07→DSL02→DSL03→DSL06→DSL11→DSL01→DSL08→DSL09→DSL10→DSL12)。
4.评标办法
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窗口,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如持有旧版企业资质证书,则需同时提供该企业注册地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延迟换证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中须可以明确查找或计算出投标人企业股东名称、出资比例等出资信息);
(5)经办人身份证。
5.2招标文件按项目类出售:招标文件(上、下册)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2版)和《吉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图纸资料每标段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28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6.3本次招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2017年3月6日9:00,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6.4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公告3.10款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每位投标人应递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达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24:00。
6.6本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违规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2 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
7.3 招标人将在对本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包括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A、B项目类还需公示由发包人开具的高速公路上跨铁路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2077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 系 人:曲肖龙
电 话:0431-89567943
传 真:0431-89567944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
(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邮政编码:130022
联 系 人:宋莉
电 话:0431-81808101
传 真:0431-81808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