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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和田市迎宾路沿线与农村公路连接线道路硬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02-06 00:00  点击: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田市迎宾路沿线与农村公路连接线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北京市援建资金;招标人为和田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位于和田市吐沙拉乡迎宾路两侧,全长42.511km,共计120条线路。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等;项目计划工期为:2017年3月15日开工,2017年6月25日交工,总工期102天。
  2.2和田市迎宾路沿线与农村公路连接线道路硬化建设项目施工标为2个标段,监理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等。

项目名称

长度(km)

公路等级

工程内容

工程所在地

合同段号

和田市迎宾路沿线与农村公路连接线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第一合同段)

22.61

四级

共75条线路,全长22.61km,其中:路基工程22.611km、路面工程22.611km、桥梁涵洞工程1.418km、交叉工程133处

和田市吐沙拉乡迎宾路

第一合同段

和田市迎宾路沿线与农村公路连接线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第二合同段)

19.9

四级

共45条线路,全长19.9km,其中:路基工程19.9km、路面工程19.9km、桥梁涵洞工程1.067km、交叉工程73处

和田市吐沙拉乡迎宾路

第二合同段

  2.3 和田市迎宾路沿线与农村公路连接线道路硬化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为2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等。项目概况:第一合同段为改建75条线路,全长22.61km,其中:路基工程22.611km、路面工程22.611km、桥梁涵洞工程1.418km、交叉工程133处;第二合同段为改建45条线路,全长19.9km,其中:路基工程19.9km、路面工程19.9km、桥梁涵洞工程1.067km、交叉工程73处。
  2.4 和田市迎宾路沿线与农村公路连接线道路硬化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为1个监理标段。招标范围:负责第一合同段和第二合同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的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具有《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备案登记证》,施工投标人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及从业范围的建设从业单位,并在有效期内的,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具有《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备案登记证》,且监理投标人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及从业范围的监理单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1)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合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2)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 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公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备案登记证》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到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相关证件必须齐全)。
  4.2每个施工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00元,参考资料册每套售价¥200.00元,每个合同段监理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投标人勘查现场时有不明事项,请与和田市交通运输局联系。
  联系人: 万海龙 联系电话:15026143777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27日10:30 时,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三桥桥头处)。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所有投标书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和田日报》及和田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和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和田市杭州大道12号
  邮 编:848000
  联 系 人:万海龙
  电 话:15026142777
  传 真:0903-2024269
  招标代理: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地矿局第十地质大队办公楼四楼(阿恰勒东路11号)邮 编:848000
  联 系 人:高璇怡
  电 话:13999656168
  传 真:0903-2520049
 

 和田市交通运输局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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