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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塔城地区裕民县2017年农村公路融资贷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7-02-07 00:00  点击: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城地区裕民县2017年农村公路融资贷款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进行前期工作,招标人为裕民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贷款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塔城市裕民县境内,共2个合同段,详见下表

合同段号

县市

项目名称

暂定

里程

(km)

公路

等级

主要工作内容

一

裕民县

裕民县农村巷道建设项目

67.2

四级

  路线、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地勘、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造价文件编制、施工后续服务等;

二

巴尔鲁克西延、郁金香路、万花园路建设项目

3

二级

  路线、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地勘、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造价文件编制、施工后续服务等;

新地乡前进村—S222线绕城道路建设项目

6.5

二级

北哈拉布拉村连接海棠路道路建设项目

1.89

三级

规划二路与东外环连接线建设项目

0.78

二级

南哈拉布拉村—Z807线道路建设项目

1.3

三级

哈拉布拉乡连接县城道路建设项目

1

二级

  (注:具体道路里程以实际测量为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文件汇总及后续服务等。
  2.3勘察设计周期
  (1)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自签订服务合同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10天之内向招标人提交技术规范、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施工现场后续服务:自工程施工招标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合同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公路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且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第二合同段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类似公路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且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第一合同段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里程不少于15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业绩;第二合同段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两项。以上公路勘察设计业绩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第一同段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业绩要求同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合同段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行业(道路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业绩要求同投标人资格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提供设计成果或其他证明材料);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5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场):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证书;外地企业进疆施工备案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注: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彩色复印件须按照上述审查资料排序后装订或胶装成册。)4.2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11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报名地址:塔城地区额敏县启丰小区17楼1701室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2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在塔城地区裕民县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地址:裕民县客运站院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塔城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裕民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塔城地区裕民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明亮
  联系电话:0901-6521403 18609017012
  招标代理: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六楼
  联系电话:0901-334428713319012137
  联 系 人: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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