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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S18塔克什肯-喀拉通克(S18岔口-青河)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7-02-10 00:00  点击:66

  1.招标条件
  S18塔克什肯-喀拉通克(S18岔口-青河)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青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青河县,起点位于塔克什肯口岸边境检疫处,桩号为NK0+000,终点与G216富蕴-五彩湾一级公路交叉,桩号为NK136+506。推荐路线全长为178.717km,其中主线全长136.506km,口岸连接线长5.341km,青河连接线长36.870km,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26米。主要控制点:塔克什肯口岸、布尔根河狸保护区、青河工业园、乌伦古河、喀依尔很山、省道S228、富蕴-五彩湾一级公路恰库尔图互通。
  推荐线共设:大、中桥梁共2976m/24座,其中大桥1267m/3座,中桥1709m/21座,小桥573.5m/37座,涵洞320道,桥式通道18道,互通式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6处,服务区及养护工区2处、停车区1处,主线收费站2处,匝道收费站3处。内容参见工可报告。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所示:

  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一览表

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1)合同段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防护、交通安全设施、既有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如有)、桥涵工程现状检测评估(如有)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跨其他线路、管道设计及方案评审(如有);

(2)合同段范围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水土保持措施、环境影响报告中环境保护措施及其他相关工程的勘察设计;

(3)合同段范围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如有)、公路桥梁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如有)、行洪(防洪)论证评估工作(如有)、文物论证评估工作(如有)、专项技术(评估)报告及评审(如有);

(4)配合招标文件的编制、施工后续服务,提供相应施工合同段招标人施工招标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相应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清单台帐等工作;

(5)项目全线沿线管理及服务设施(含外部供水、外部供电、绿化等)工程、交通工程(含收费、监控、通信、供电照明、通风消防等)、外部供水、外部供电、景观、绿化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

  2.3勘察设计周期
  (1)2017年 3 月 20 日前完成初步设计;
  (2)2017年 4 月 10 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3)公路用地图及征拆数量表的相关资料绘编应在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前交付。
  (4)后续服务:自工程施工招标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TKSJ-1合同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特大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公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2 同时要求投标人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拟承担本项目全线沿线管理及服务设施勘察设计任务且注册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在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进行了相关备案。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或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本合同段未被推荐为勘察设计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商务技术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S18塔克什肯-喀拉通克(S18岔口-青河)公路建设项目”的地勘监理与设计咨询中标候选人。一旦被确定为地勘监理与设计咨询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不得无故推辞或拒绝招标人的选择,并按照拟投入的“地勘监理、设计咨询人员”开展相关咨询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月10日至2017年 2月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元,工可相关参考资料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经办人”必须为单位介绍信中的被介绍人本人。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青河县文化南路148号
  邮 编:836200
  联 系 人:努尔兰
  电 话:18997510019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沙 杰、王兴培
  电 话:0991-5892313 、15299186392
  传 真:0991-5892313
  监督电话:0906-8821384

  青河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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