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道335线集宁至科布尔段一级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5〕1210号文立项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运输厅以内交发﹝2016﹞2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国道335线集宁至科布尔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和乌兰察布市金桥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呼和浩特市公路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路面工程用道路石油沥青和SBS改性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总体呈东南至西北走向,起点位于集宁区李长庆村西北(原省道310线K4+690),经锡勒乡、大马库伦、大榆树、史家营,终点止于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镇西,接在建的省道209线科布尔至卓资山公路与规划国道335线察哈尔右翼中旗至四子王旗公路相交处。
路线长67.834公里,其中:起点至四股泉段完全利用已建成一级公路5.645公里,四股泉至终点段新建及改扩建62.189公里。设项目起点与尚义至集宁公路连接线4.702公里。
主线及连接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中央分隔带宽度1.0米,右侧硬路肩宽度3.0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
2.2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合同包,合同包划分数据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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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包号 |
货物名称 |
性能等级① |
采购数量② |
交货地点 |
包装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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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01 |
道路石油沥青 |
90号A级 |
446吨 |
土建标 沥青混凝土拌合场 |
散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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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改性沥青 |
Ⅰ- C |
16825吨 |
土建标 沥青混凝土拌合场 |
散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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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设计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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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计划供货期:2017年2月至路面工程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沥青制造商(自产标的物)或代理商(含一种标的物自产另一种经销情形),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制造商业绩与能力:近5年(2012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为国内公路项目累计供应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不少于2万吨、改性沥青(I-C)不少于1万吨,并具有资金周转、散装沥青供应及相关服务能力,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不小于80万吨,改性沥青日平均生产能力不小于300吨。
②代理商业绩与能力:近5年(2012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为国内公路项目累计供应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不少于2万吨、改性沥青(I-C)不少于1万吨,并具有资金周转、散装沥青供应及相关服务能力,道路石油沥青授权制造商(或自产)年生产能力不小于80万吨,改性沥青授权制造商(或自产)日平均生产能力不小于300吨。
3.2同一品牌道路石油沥青或改性沥青只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3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期限必须满足3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将检察机关针对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对于检察机关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有效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道路石油沥青制造商要求)、道路石油沥青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证书原件(道路石油沥青代理商要求,仅针对本次投标开具,并声明被授权人名称、授权沥青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制造商年产量、授权制造商、授权书查询电话、网址等信息)、改性沥青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证书原件(改性沥青代理商要求,仅针对本次投标开具,并声明被授权人名称、授权改性沥青品牌、规格/型号、日平均生产能力、授权制造商、授权书查询电话、网址等信息)、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①按招标公告附件1填写的投标报名登记表1份,②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1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下同),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125室(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大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补遗书形式向各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大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及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http://www.nmjt.gov.cn)和乌兰察布政务服务中心网(http://www.wlcbzwfwzx.cn)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道335线集宁至科布尔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和乌兰察布市金桥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呼和浩特市公路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集宁新区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邮编:012000
联系人:许忠
电话:13500645564
招标代理: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乌兰北路78号
邮编:016000
联系人:李先生(市交易中心125室)
电话:13474705499
电话:0473-2031775
传真:0473-2033078
邮箱:nm_cxzb@126.com
网址:www.nmcxbidding.com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夏世明(市交易中心235室)
李 莉(市交易中心229室)
联系电话:0474-8987809 0474-8305228
二〇一七年二月九日
公告附件1:投标报名登记表
投标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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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名称 |
国道335线集宁至科布尔段一级公路建设项目道路石油沥青和SBS改性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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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国道335线集宁至科布尔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和乌兰察布市金桥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呼和浩特市公路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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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种类 |
货物招标 |
发售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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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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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时间 |
2017年2月9日至 2017年2月15日 |
登记时间 |
2017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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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申请合同包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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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合同包号 (请在所购买的合同包号后方框内打√或涂■) |
LQ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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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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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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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条件及资料顺序(发售机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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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条件 |
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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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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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石油沥青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证书原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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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性沥青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证书原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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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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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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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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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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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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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顺序 |
1、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 2、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5、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6、道路石油沥青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证书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7、改性沥青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证书; 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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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登记表需要提供1份(登记时间在购买现场填写); 2、发售文件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应按资料顺序中要求的顺序排放(不得用订书钉固定); 3、以上资料均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公告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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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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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01 |
1、有效的企(事)业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石油沥青制造商提供)。 4、有效的道路石油沥青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证书(道路石油沥青代理商要求,仅针对本次投标开具,并声明被授权人名称、授权沥青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制造商年产量、授权制造商、授权书查询电话、网址等信息)。 5、有效的改性沥青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证书(改性沥青代理商要求,仅针对本次投标开具,并声明被授权人名称、授权改性沥青品牌、规格/型号、日平均生产能力、授权制造商、授权书查询电话、网址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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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提供上述资料供审查。 2、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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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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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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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01 |
1、投标人用于该合同包的流动资金不得小于200万元人民币,可选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①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所显示的货币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或 ②为该合同包提供的银行信贷额度不少于200万元。出具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必须为地市级及以上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级别。 2、最近3年的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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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信贷证明等资料供审查。 2、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资格审查资料”(三)财务状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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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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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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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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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提供业绩等资料供审查。 2、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资格审查资料”(四)类似性质的合同详述及附件中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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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质量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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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质量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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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01 |
道路石油沥青和SBS改性沥青质量检验报告彩色扫描件各1份,检验时间为2014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并要求: ①检验样品为拟投标沥青同品牌同标号沥青; ②工程现场取样; ③检验机构为交通运输部批准的综合甲级或以上资质等级检测机构。 |
简述供应项目,附完整检验报告(包括:封面、说明页、报告页、封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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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提供检验报告供审查。 2、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资格审查资料”(七)质量证明资料中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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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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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人员类别 |
最低数量 |
资格要求 |
|---|---|---|---|
|
LQ01 |
项目经理 |
1 |
初级职称(含)以上,有1项担任类似项目经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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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 |
中级职称(含)以上,有1项担任类似项目技术管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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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提供毕业证、职称证、二代身份证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供审查。 2、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资格审查资料”(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历表及附件中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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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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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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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供货期及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自律承诺书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供货组织设计;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和法人签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自律承诺书、流动资金承诺(如有),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b.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任何一页,都要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小签(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小签应是全名,未使用签名章。小签不替代规定位置的大签。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货物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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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供货期及质量目标;; b.已标价沥青和服务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签署、盖章位置签署姓名(第二个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个信封签署人一致)、加盖公章; b.已标价沥青和服务清单(包含说明)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加盖公章; c.其余页逐页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并加盖公章。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人未提交任何形式的调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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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第一信封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商证书(代理商提供);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制造商或授权制造商年生产能力证明资料; (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说明真实性的网站截图); (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财务条件; (8)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业绩条件; (9)投标人的产品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质量条件; (10)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人员条件; (11)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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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
商务评审:20分; 技术评审:50分; 评 标 价:30分; 其他因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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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中大写道路石油沥青投标单价和SBS改性沥青投标单价的加权平均值 加权平均值=(道路石油沥青投标单价×道路石油沥青投标数量+改性沥青投标单价×改性沥青投标数量)÷(道路石油沥青投标数量+改性沥青投标数量),评标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6.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否决其投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计算出的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合同包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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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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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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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细目 |
权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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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财务 能力 |
近3年的年 平均营业额 |
5分 |
满足强制标准得满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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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以往完成同类沥青供应和服务业绩 |
10分 |
满足强制标准得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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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资历和工作经验 |
5分 |
满足强制标准得满分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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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满分5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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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技术 指标 |
原材料、制造 工艺和技术性能 |
20分 |
①基本得分12分 ②根据制造道路石油沥青的原油性能、制造工艺先进程度、检测报告显示性能优良程度加0-4分; ③根据改性沥青选型、配伍、加工工艺的优良程度、检测报告显示性能优良程度加0-4分。 |
|
|
服务 水平 |
物流要素与 供货组织方案 |
30分 |
①基本得分18分 ②根据供应组织方案优良程度加0-9分; ③项目所在地30公里以内自有不少于3万吨储库的加3分;项目所在地50公里以内自有不少于3万吨储库的加1分,其余情形不加分,得分不叠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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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满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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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评标价 |
3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0.2、E2=0.1。 评标价得分保留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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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其他因素 |
0分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2内容后补充:如果多个投标人的评标价均为最高值或最低值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都予以去掉。 3.4.3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
①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