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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三门联络线(上三高速公路东延段)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日期:2017-01-20 00:00  点击:5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三门联络线(上三高速公路东延段)勘察设计招标已于2017年1月18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行业主管部门
  名 称: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台州市白云山南路323号
  邮政编码:318000
  电 话:0576-88552285
  招标人
  名 称: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323号7楼
  电 话:0576-88518985
  传 真:0576-88518850
  邮政编码:318000

招标人: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
招标评标结果

合同段

中标人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

勘察设计

中标候选人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台州市交通勘察设计院

陈国兴

69560000

97.57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发包人)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勘察、设计

宁波三门湾大桥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4年9月22日,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全长54.493km,其中特长隧道3882.50米/1座。

施工图设计批复、合同协议书、履约证明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第2标段勘察、设计

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4年6月30日,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全长58.237km,其中燕山隧道长1177米。

施工图设计批复、合同协议书、履约证明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勘察、设计

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4年6月30日,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主线全长38.168km,其中龙山头隧道长2453.5米。

施工图设计批复、合同协议书、履约证明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工程勘察、设计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4年8月12日,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主线全长38.644km。

施工图设计批复、合同协议书、履约证明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陈国兴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黄华段工程勘察、设计

温州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3年9月25日,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主线全长30.817km。

施工图设计批复、合同协议书、履约证明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勘察、设计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3年12月27日,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主线全长56.855km,其中古盘山隧道长4170米。

施工图设计批复、合同协议书、履约证明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龙丽温高速公路文成至瑞安段工程勘察、设计

温州市瑞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施工图批复时间:2015年6月11日,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主线全长40.317km,其中九溪隧道长4250米。

施工图设计批复、合同协议书、履约证明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三门联络线(上三高速公路东延段)勘察设计
  开评标时间:2017年1月18日

招标人名称: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否决投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无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无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填报人:童佳威 审核人:陈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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