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至定海公路普陀鲁家峙至东港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于2017年1月19日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单位: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580-2285056
地 址: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交通大楼
邮 编:316021
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监管处
电 话:0580-2281190
地 址: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四楼
邮 编:316021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1月19日
评标结果
合同段
推荐中标人
单位名称
中标价
(万元)
项目负责人
综合得分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1728
李伟平
94.88
第二中标候选人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80
严萍
82.82
否决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
是否通过
否决原因
否决依据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否
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现场书面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嵊泗至定海公路普陀鲁家峙至东港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开评标时间:2017年1月19日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区交通运输局
投标行为
投标人名称
备注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无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无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填报人:应璐言 审核人:刘凯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