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桥梁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评标结果公示
日期:2017-01-22 00:00  点击:5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桥梁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项目已于2017年1月19 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监督部门:湖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 址: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
  邮 编:313000
  电 话:0572-2218054
  招标人:农丰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长兴县回龙山路68号
  邮政编码:313100
  电 话:0572-6200821

招标人:农丰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0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桥梁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 评标日期:2017年1月19日

标段

推荐意见

投标人名称

评标价(元)

项目负责人

综合得分

第JC01

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1996727

梅志华

97.80

业绩证明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江西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西省赣州至崇义高速公路交工验收检测

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

012年12月,高速公路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等交工检测

项目合同协议书”与“业主证明材料”

江西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鹰潭至瑞金高速公路竣工验收试验检测

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

2012年8月,高速公路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等竣工检测

项目合同协议书”与“业主证明材料”

德兴至南昌高速公路竣工验收试验检测

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

2013年10月,高速公路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等竣工检测

项目合同协议书”与“业主证明材料”

井冈山至睦村高速公路交工验收试验检测

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

2013年12月,高速公路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等交工检测

项目合同协议书”与“业主证明材料”

井冈山至睦村高速公路交工验收试验检测

井冈山至睦村高速公路交工验收试验检测

2015年12月,高速公路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等竣工检测

项目合同协议书”与“业主证明材料”

梅志华(项目负责人)

江西省赣州至崇义高速公路交工验收检测

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

012年12月,高速公路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等交工检测

业主证明材料

鹰潭至瑞金高速公路竣工验收试验检测

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

2012年8月,高速公路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等竣工检测

业主证明材料

德兴至南昌高速公路竣工验收试验检测

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

2013年10月,高速公路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等竣工检测

业主证明材料

井冈山至睦村高速公路交工验收试验检测

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

2013年12月,高速公路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等交工检测

业主证明材料

井冈山至睦村高速公路交工验收试验检测

井冈山至睦村高速公路交工验收试验检测

2015年12月,高速公路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等竣工检测

业主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桥梁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
  开评标时间:2017年1月19日~2017年1月19日

招标人名称:农丰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行为

投标人名称

备注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无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无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无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填报人:汪琪 审核人:徐锦

关于网站  |  普通版  |  触屏版  |  网页版
10/17 12:37
首页 刷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