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省道温岭段改建工程路面施工第10施工标段已于2017年1月25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政府1号楼
邮政编码:310025
电 话:0571-87056769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学院路60号集锦饭店北楼四楼
邮政编码:310012
电 话:0571-87630221
行业主管部门: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323号
电 话:0576-88552285
邮 编:318000
招标人:温岭市81省道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19号交通大楼二楼
邮 编:317500
电 话:0576-81621571
温岭市81省道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7年1月26日
施工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81省道温岭段改建工程 开评标日期:2017年1月25日
标段
推荐中标人
单位名称
评标价
(万元)
质量目标
工期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综合
得分
第10施工标段
中标候选人
浙江联顺道路筑养科技有限公司
21446.2042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300日历天
闫运强
王军安
99.48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浙江联顺道路筑养科技有限公司
41 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 LM1施工标段
41 省道永嘉瓯北至沙头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交工日期:2015年4月22日,技术标准:一级公路,合同内容:沥青混凝路面 263.08KM2。
《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闫运强(项目经理)
62 省道天台段改建工程LM2施工标段
62 省道天台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技术标准:一级公路,合同内容:沥青混凝路面,在本项目中任项目副经理。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1
台州市四方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
评标办法第2.1.1、2.1.3(6)条
已询问核实
2
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
评标办法第2.1.1、2.1.3(6)条
已组织询问核实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81省道温岭段改建工程路面第10施工标段
开评标时间:2017年1月25日
招标人名称:温岭市81省道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无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无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填报人:童佳威 审核人:陈海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