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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绿化施工(第LH标段)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日期:2017-02-03 00:00  点击:15

  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绿化施工(第LH标段)招标已于2017年1月25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0571-87631177
  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8号,浙江省政府1号楼
  邮政编码:310025
  电 话:0571-87052729

  本次招标评标结果如下:

排序

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
(万元)

工期

综合得分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备注

1

浙江达华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1904.5316

241日历天

8个月

99.96

唐晔

(孙静)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1

凌云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能力承若书没有大写金额

评标办法2.1.2(3)条

已核实

招标人: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绿化施工(第LH标段)
  开评标时间:2017年1月26日

招标人名称: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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