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S226(76省道)玉环龙溪至坎门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7-01-19 00:00  点击:15

  1、招标条件
  S226(76省道)玉环龙溪至坎门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浙发改办交通受理【2016】45号文受理,本项目的业主(下称招标人)为玉环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总体呈南北方向,项目起点位于龙溪新塘,接S226(76省道)温岭岙环至玉环龙溪段改建工程终点,与龙溪镇龙翔南路平面交叉,起点桩号K0+000,沿既有226省道向西延展,至漩门村东侧设互通连接漩门大坝大桥接线工程和老S226省道,然后路线转向南,下穿甬台温高速复线,利用漩门水道右岸一条规划城市主干道线位,至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已建成的上海路,再利用现状上海路、交通路,终点与坎门镇老226省道和交通路的交叉口相接,终点桩号K12+827.1,路线全长约12.9公里。主线起点至漩门互通(K0+000~K2+100)为拓宽改建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2m,漩门湾大桥拼宽部分桥梁宽采用17米;漩门互通至北京路(K2+100~K10+865)为新建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2m;利用现状上海路段(K10+865~K11+614)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44m;利用现状交通路路段(K11+614~K12+827)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36m。干江连接线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2m。填方约174.17万立方米,路面面积约342.54千平方米,防护工程约0.916万立方米,共设置大桥约1661.5米/1座,中小桥约366米/8座,互通立交约1处,平面交叉约6处。干江连接线起自干江镇西侧,主线桩号K4+842.638,路线向东延展,终点与干江南塘堤坝附近的城市道路连接,终点桩号K3+206.818,路线全长约3.2公里。干江连接线全长约3.2公里,全线填方约40.73万立方米,路面面积约75.48千平方米,防护工程0.177万立方米,共设置大桥约684米/1座,中小桥约135米/3座,平面交叉约1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7.5亿元。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机电、管理用房、养护设施、绿化、环保、照明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如有)、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和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10份;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20份;
  (4)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20份;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4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28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最终稿各2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每标段各20份;
  (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
  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最终数量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应按发包人要求,分里程或分标段提供上述设计文件,以便不同实施主体开展项目招标及实施管理工作。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完成;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6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实际进度由业主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分期或分段实施。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的电子版一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 未取得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办理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银行三楼,建设工程交易处)承包单位交易证,缴纳交易席位费,交易证办理办法请登陆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银行三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玉环县长兴路30号
  联系人:梁工
  电 话:0576-89903018
  传 真:0576-89903018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科海路之江新天地10幢3单元403室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1-86812099
  传 真:0571-86812099
  联系人:刘先生

玉环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1月18日

关于网站  |  普通版  |  触屏版  |  网页版
10/17 14:50
首页 刷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