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港建德港区十里埠综合作业区工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5】121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杭交复【2016】24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建德市十里埠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建德市十里埠港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交竣工质量评定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要求及主要工程数量表详见浙江交通网、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djyzx.jdsp.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杭州港建德港区十里埠综合作业区工程建设13个500吨级泊位(除煤炭泊位外,其余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吨级船舶设计),其中包含3个多用途泊位、3个件杂货泊位、5个水泥熟料泊位及2个煤炭泊位。后方配套建设相应辅助设施。码头结构采用高桩梁板式,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500万吨。
2.2 标段划分、主要内容及检测服务期
本次招标设1个检测标段(即第JC01标段):
第JC01标段:检测范围为杭州港建德港区十里埠综合作业区工程。具体检测内容为码头与岸壁工程、疏浚工程、防洪堤、标志标牌标线、道路堆场工程、机电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绿化工程等的实体检测、外观检查。
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备案止。计划工期约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附属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质监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列入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交竣工质量检测机构名录;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B级及以上,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为保证检测工作的独立客观性,投标人与本项目土建、监理承包人是具有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时~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地址:建德市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复印件、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复印件均需盖公章)。在建德市未办理过交易证或交易证过期的企业须先办理交易证,已办理交易证的在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交易证原件。报名联系人:陶安,电话:13357106025。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在报名的同时,应向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从报名单位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帐户汇至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帐户上,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查);投标担保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注册地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出,并确保在2017年2月20日下午16:00时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视为无效。(以到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帐户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中国银行建德支行汪璐:0571-64780246,童兰英:0571-64780206)。投标保证金统一由中国银行建德支行代收,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单位携带汇出银行的受理回单到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地下一楼中国银行窗口打印“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函”的复印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在相应的标书内。
单 位: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建德支行;
账 号:372758360980。
对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国银行建德支行发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中国银行建德支行接通知后通过网上及时、自动退还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所有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的有效凭证退还;投标人不再需要开具投标保证金退还收据,保证金将不计息;
4.4 根据建检会(2010)1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或建德市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正本中必须提供原件),检察院出具的落款日期以招标文件备案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能提供的当作无效标处理。(具体内容详见:http://jdjyzx.jdsp.gov.cn/public/NewsItem.aspx?id=1179)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djyzx.jdsp.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德市十里埠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建德市杨村桥镇新安大道东1号
邮 编:311603
联系人:熊亮
电 话:15925685200
传 真:0571-64788233
招标代理: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邮 编:310030
联系人:陶安
电 话:13357106025
传 真:0571-87353855
邮 箱:260411911@qq.com
建德市十里埠港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