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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金谷至方溪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7-01-26 00:00  点击: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缙云县金谷至方溪道路工程已由缙发改投资(2016)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抽水蓄能电站投资者国网新源公司和省交通运输厅补助,招标人为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缙云县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指标:缙云县金谷至方溪公路工程位于浙江省丽水地区缙云县,工程起点为金谷村北侧原501县道兰舒线与规划S218省道平交处,路线沿梨仓村东至西坑口南侧的大仓山脚进洞,布置隧桥穿越山岭至方溪乡,而后线路继续往东沿大洋方向布置,在方溪乡东北侧预留抽蓄电站场内道路连接线。起止点桩号K6+412~K14+030,全长7618米,按二级公路60km/h标准设计,路基宽度10m,沿线共设2隧(4440m)3桥(560m)及约2.6km长明线,控制性工程为2990m的大仓山长隧道。线路最大纵坡4.2%。本项目同时作为缙云抽水蓄能电站对外交通运输道路。工程建安费约4.22亿,总投资约5.24亿。
  2.3 计划施工工期:30个月。
  2.4 招标范围:缙云县金谷至方溪道路工程(包括路基土石方开挖、填筑、边坡支护、边沟砌筑、路面浇筑、挡土墙、桥涵、隧道、交通设施、公路渣场以及相应的环保水保措施等)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5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5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29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1月24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人民币,在购买图纸时一同收取。
  4.2 施工图纸请于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15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12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时00分-17时00分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不记名购买,施工图纸费为人民币1500元/份,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购买施工图纸费和招标文件工本费的凭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联系人:徐如锐,联系电话:0578-3019189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交款方式:银行汇票、本票(不接受其他的交款方式);开户银行:缙云县农业银行营业中心;收款人名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810101040015907;投标人应以银行汇票、本票形式(不接受其他的交款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广电大楼六层),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交易席位费。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及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lscgzb.gov.cn)、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人将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lscgzb.gov.cn)、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五云镇迎晖路24号
  邮 编:321400
  联系人:潜利伟
  电 话:0578-3145058
  招标代理: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邮 编:321400
  联系人:徐如锐
  电 话:0578-3019189、13454357269

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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