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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江航道五升四整治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7-02-13 00:00  点击:64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行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的通知》(浙交【2011】27号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公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2016年~2018年)中标结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参审中介机构,现决定对兰江航道五升四整治改造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跟踪审计招标。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情况详见附件A。
  二、跟踪审计工作内容
  跟踪审计工作内容包括:1、建设期工程跟踪审计、前期及建设期财务跟踪审计;2、竣工工程结算审核(或审价);3、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三、服务期
  跟踪审计的服务期限:自项目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为止。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公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2016年~2018年)中标结果的通知》公布的具有跟踪审计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跟踪审计业绩、审计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跟踪审计经验和能力,无资产被冻结或清查等影响正常履约情况;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项目财务审计主审:项目财务审计主审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项目工作组人员:项目工作组(不少于4人,且不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财务审计主审,项目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分别不少于2人),至少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
  3、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或不良执业记录。
  4、投标人在2016年度浙江省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活动中,由项目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省交通运输厅、省审计厅作为监管主体,已有2个(含)以上项目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本次招标评标过程中将不被纳入评审范围,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费率计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17年2月13日至2月17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造价咨询企业)及上述证书复印件,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4楼)洽购招标文件;或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扫描发至邮箱:376631460@qq.com,经审核且汇款交纳标书费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标书可邮寄发放。招标文件每套收费500元,售后不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联系方式:18248502823,金先生。
  六、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投标保证金出具人名称与投标人一致,且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七、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9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30将投标文件送交至:
  单 位:杭州市赞成宾馆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8号(西湖大道旁)赞成宾馆三楼三号会议室
  八、招标人将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同一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投标文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拆封。
  九、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上发布。
  招标人: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79-82056817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4楼
  邮政编码:310003
  电 话:15715706677
  传 真:0571-86812099
  电子邮箱:376631460@qq.com
  联系人:刘先生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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