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奇台县2016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施工共1个合同段,已列入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2016年建设计划。招标人为奇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境内。
计划工期:2017年4月1日开工,2017年6月29日完工,预计90日历天。
建设内容:标志、标线、波形梁护栏、钢管护柱、轮廓标、凸面镜、闪爆灯。
技术标准:本项目共新建184块标志牌,其中有1块需拆除更换,另有2块标志牌进行接膜换字。交通标线15672m2,波形梁护栏5084m,钢管护柱348根,轮廓标237个,凸面镜13块,爆闪灯15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昌吉州境内企业并具有农村公路施工业绩的企业。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业绩和银行信用。
3.2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生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如果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施工企业或纳入昌吉州施工企业“黑名单”及列入交通厅D级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不允许报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①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行执行和保全的;②被列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和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企业;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6年12 月29日至2017年1月2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书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8号晶鑫大酒店对面)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施工每套售价2000.00元(含图纸)。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7年 1 月 6 日上午10:30时,集中地点:奇台县交通运输局(奇台县司法局)门前;投标预备会时间:2017年 1 月 7 日上午10:30时,地点:奇台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奇台县司法局二楼);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 月 18 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与当日15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易大厅(详细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科技馆北侧负一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时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施工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肆万元人民币(¥40000.00)投标担保(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单位名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北京中路支行
开户账号:107044088500
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6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西部庭州网、《昌吉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奇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奇台县城南新区南二路司法局二楼
电 话:0994—7210806
联 系 人:吐拉汗
传 真:0994—7210806
邮 编:8318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8号
联系电话:13899636637
联 系 人:白巨红
传 真:0994-2331855
邮 编:831100
昌吉州奇台县2016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6-12-29 00:00 点击: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