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计划工期:729日历天(24个月);计划工期: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修改为“698日历天(23个月);计划工期: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日期)修改为2017年1月5日9:00时,其他规定时间相应顺延。
3、控制价上限和工程量清单另行以补遗发布。
注:请投标人收到补遗后按“投标人前附表”要求,回复确认函。传真:0951-6076532。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2016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