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16-GC0766)的规定,招标人现发出第1号补遗书对《招标文件》做下列补遗:
一、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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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最低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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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K |
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服务范围包括: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近五年内(201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2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
“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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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最低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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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K |
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服务范围包括: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近五年内(201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2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
二、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6.1.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下同)”修改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下同)” 。
三、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2.2“投标截止时间由2017年 12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下同)”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由2017年 1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9点00分。修改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月19日9点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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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国道331线满洲里至阿拉坦额莫勒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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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