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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03线阿拉坦额莫勒至阿木古郎段公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
日期:2026-10-17 13:19  点击:11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16-GC0729-JA)的规定,招标人现发出第1号补遗书对《招标文件》做下列补遗:

一、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为本次招标项目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含暂估价和10%暂列金额),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标段编号

最高投标限价(含暂估价和10%暂列金额)

大写

小写(单位:人民币,元)

AAJA-1

壹仟叁佰壹拾陆万壹仟肆佰零陆元

13,161,406.00

AAJA-2

壹仟陆佰肆拾玖万贰仟陆佰捌拾捌元

16,492,688.00

 

二、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相关事宜

标段编号

金额

(人民币,元)

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AAJA-1

260,000.00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1492 4358 8898

AAJA-2

320,000.00

1508 4359 4764

注: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上午10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担保。)

2、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招标名称(可简写)、标段编号。

 

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23日上午11时00分。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补遗书后将确认函附进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加盖公章及签字确认后视为确认收到本补遗书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省道203线满洲里至阿木古郎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确 认 函

 

省道203线满洲里至阿木古郎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我公司已收到省道203线阿拉坦额莫勒至阿木古郎段公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共1页,字迹清晰可辨,现回函予以确认。

 

 

 

投标人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确认函为确认收到1号补遗书的确认函,不需要回复,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确认后附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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