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16-GC0729-JL)的规定,招标人现发出第1号补遗书对《招标文件》做下列补遗:
一、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为本次招标项目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不含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本次招标的JDJL-1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贰拾贰万贰仟捌佰贰拾捌元(¥222,828.00)。
二、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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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 |
金额 (人民币,元) |
指定账户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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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JL-1 |
4,000.00 |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
1524 4359 2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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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上午10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担保。) 2、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招标名称(可简写)、合同段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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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23日上午11时00分。
四、将《招标文件》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六)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附件A-2业绩中的“注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的,其业绩不予认定。4、本表后附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上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具体内容截图(截图不允许投标人以企业用户身份登录进行的截图)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5、投标人网上业绩信息必须有明确的交工日期、所提供业绩材料须包含相应合同段所要求的工程内容,如未填写交工日期、所提供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出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工程内容,则业绩不予认定。6、招标人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上从业单位的业绩信息中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业绩将不予认定。” 删除,本次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单位业绩查询,招标人将不查询监理业绩。
五、将《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件4评标办法 5.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中“(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封面、底页、扉页和目录可不签署)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并且填报了投标总价;”修改为“(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封面、底页、扉页和目录可不签署)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并且填报了投标总价;”
六、将《招标文件》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六)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附件A-2、附件A-3中的“投标人: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签章)”统一修改为“投标人: (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补遗书后将确认函附进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加盖公章及签字确认后视为确认收到本补遗书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省道203线满洲里至阿木古郎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确 认 函
省道203线满洲里至阿木古郎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我公司已收到省道203线阿拉坦额莫勒至阿木古郎段公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共2页,字迹清晰可辨,现回函予以确认。
投标人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确认函为确认收到1号补遗书的确认函,不需要回复,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确认后附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否则后果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