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6QXGC033KC 2016QXGC033SJ
1、招标条件
大广高速公路牛家营子互通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以内发改基础字〔2016〕1554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现招标人就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牛家营子互通工程位于正在运营的大广高速公路K890处。大广高速公路路基宽度为26.0m,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被交路为国道306线十家满族乡至牛家营子段公路,交叉点距牛家营子镇6.5公里,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25.5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拟在此处建单喇叭互通一座,实现车流转换。新建单车道匝道长约2.5公里,路基宽9米;对向分离式双车道匝道长约0.4公里,路基宽16.5米,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新建匝道上跨大广高速跨线桥1座,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匝道收费站1处。
2.2招标范围:本次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包括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标段划分数据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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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设计范围 |
设计深度 |
主要勘察设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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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SJ-01 |
K889+450~K890+550 |
初步勘察设计; 施工图勘察设计 |
包括1:2000地形图测绘、土建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其他工程等)、交通工程(含收费站及管理房屋、交安设施、机电、供配电及照明等)、沿线设施等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图纸、招标清单、标段预算、技术规范编制等)、编制汇总完整的竣工图纸、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
2.3勘察设计周期:自签定勘察设计合同起初步勘察设计不少于120天或招标人另行约定的周期;施工图勘察设计不少于180天或招标人另行约定的周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勘察设计招标邀请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单位申请投标,且在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要求,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含公路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其中,房建工程需具有建筑行业(含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完成,可以专业分包;
②业绩最低要求同时满足:
(1)近5年(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条里程在30(含)公里以上的一级或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2)近5年(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条里程在30(含)公里以上的一级或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计工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5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本标段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和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招标公告附件1中的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二套。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下同),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6日上午9: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6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www.nmjt.gov.cn)和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cfweb)上同时发布。9、监督部门
单位: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电话:0476-3755629
邮政编码:0244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邮编:0244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76-3759906
传真:0476-3752997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赵军
电话:010-84896987/15011407575
传真:010-84896937
网址:www.huajie.com.cn
邮箱:hjnm66@163.com
注: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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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名称 |
大广高速公路牛家营子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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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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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种类 |
服务招标 |
发售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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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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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时间 |
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 |
登记时间 |
2016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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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申请标段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由投标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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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标段号 (请在所购买的标段号后方框内打√或涂■) |
HTSJ-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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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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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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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条件及资料顺序(发售机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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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条件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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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和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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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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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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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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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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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二套复印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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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顺序 |
1、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 2、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5、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6、勘察和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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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登记表需要提供2份(登记时间在购买现场填写); 2、发售文件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应按资料顺序中要求的顺序排放(不得用订书钉固定); 3、以上资料均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二、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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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段 |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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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SJ-01 |
(1)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含公路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投标人必须列入“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 |
注:投标人资质在《招标文件》第六章“四、资格审查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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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段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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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SJ-01 |
同时满足: (1)近5年(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条里程在30(含)公里以上的一级或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2)近5年(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条里程在30(含)公里以上的一级或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计工作。 |
注:投标人业绩在《招标文件》第六章“四、资格审查表”(二)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反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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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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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SJ-01 |
项目负责人 |
1 |
路桥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经验,近5年内担任过1条及以上里程在3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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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1 |
路桥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经验,近5年内担任过1条及以上里程在3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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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人员资格在《招标文件》第六章“四、资格审查表”(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反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对投标人主要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是指勘察设计招标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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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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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段 |
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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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SJ-01 |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最近3年(201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存在违约被驱逐或因其他原因被业主解除合同的现象。 3、最近3年(201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4、在最近3年(201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因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
注:投标人信誉情况在《招标文件》第六章“四、资格审查表”(六)投标人信誉情况表中反映。
附件二、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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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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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时存档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规定的任何情形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情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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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8.投保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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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评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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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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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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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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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投标人的信誉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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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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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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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
|
f.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10分 |
|||
|
g.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
|
h.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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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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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且报价唯一;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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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第二信封 澄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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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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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
投标价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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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3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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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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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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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满分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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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权重 |
评审细项 |
评分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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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
10分 |
类似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
10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得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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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得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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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得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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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投标人的信誉 |
5 分 |
无不良记录 |
5分 |
满足“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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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满分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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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
5分 |
对预期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具体;根据对本项目的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及设计理念等阐述情况,得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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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设计思路 |
5分 |
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在工程可行性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合理的优化并适合本项目情况,得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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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关键技术问题、旧路运营保通对策与技术建议 |
4分 |
根据勘察设计特点,提出关键技术问题、旧路保通解决方案与技术建议等情况,得2.4~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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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路基设计对策 |
2分 |
根据项目所在地特殊路基的设计对策,得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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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质及气候区域路面结构方案 |
2分 |
根据项目所在地特殊地质及气候区域路面结构方案与技术建议等情况,得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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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合理分配 |
2分 |
根据总体设计合理分配单位工程造价等情况,得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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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10分 |
在充分理解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方案,针对本项目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提出的处理措施,有效可行,得6~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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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对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根据对本项目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情况,得6~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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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对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根据对本项目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合理情况,得6~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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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对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投标人对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合理情况,得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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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详细评审(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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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
投标价 |
10分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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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做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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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分,E1=0.2分, E2=0.1分。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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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不进行勘察设计思路的陈述。 2、各评审因素(投标报价除外)得分均不应低于其评分满分值的 60%,且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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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 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 编写评标报告。
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4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招标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公开开标。
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否决其投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分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