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70100348875342201652F021468 招标编号:CG201612014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100348875342201652F021468 项目名称 2016年鲁通卡和第三批OBU车载电子标签购置项目 项目所在地 济南市 建设性质 新建 招标备案号 CG201612014-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CG201612014 招标类别 设备材料采购 项目立项单位 齐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立项文号 齐鲁交发财【2016】8号 项目法人单位 齐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AYB) 招标人 齐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AYB)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其他 资格审查方法 有限数量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3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 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需求,购置全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鲁通卡(双界面CPU卡)和OBU车载电子标签(2)招标范围:购置鲁通卡(双界面CPU卡)和互联网OBU车载电子标签。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购置鲁通卡,标段号:一,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2. 标段名称:购置鲁通卡,标段号:二,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3. 标段名称:购置OBU车载电子标签,标段号:三,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购置鲁通卡
(一) 鲁通卡(双界面CPU卡)10万张 资质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具有招标货物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累计具有不少于10万张双界面CPU卡成功应用业绩,并附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 无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通过行贿等手段骗取中标行为,且未出现严重违约、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及有关部委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等问题;(3)投标人不是由其它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4)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人员要求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无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允许 其他要求 (1)投标产品须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和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ITS中心)的用户卡测试,并附两个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2)投标产品已通过国家和山东省主管部门全国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设备兼容性测试(或投标产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通过国家和山东省主管部门全国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设备兼容性测试)。(3)本项目必须是制造商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购置鲁通卡
(二) 鲁通卡(双界面CPU卡)10万张 资质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具有招标货物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累计具有不少于10万张双界面CPU卡成功应用业绩,并附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 无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通过行贿等手段骗取中标行为,且未出现严重违约、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及有关部委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等问题;(3)投标人不是由其它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4)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人员要求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无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允许 其他要求 (1)投标产品须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和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ITS中心)的用户卡测试,并附两个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2)投标产品已通过国家和山东省主管部门全国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设备兼容性测试(或投标产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通过国家和山东省主管部门全国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设备兼容性测试)。(3)本项目必须是制造商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购置OBU车载电子标签
(三) 互联网OBU车载电子标签5万台 资质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具有招标货物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在高速公路行业累计具有不少于10万台OBU车载电子标签成功应用业绩,并附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 无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通过行贿等手段骗取中标行为,且未出现严重违约、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及有关部委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等问题;(3)投标人不是由其它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4)近三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人员要求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无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允许 其他要求 (1)投标产品通过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的物理层测试、协议和互操作测试,并附相关检测报告。(2)投标产品已通过国家和山东省主管部门全国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设备兼容性测试(或投标产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通过国家和山东省主管部门全国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设备兼容性测试)。(3)本项目必须是制造商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01-03至2017-01-0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06号银联大厦201东半层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06号银联大厦201东半层)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1-23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国际饭店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3.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
4.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qljfjt.com/)
7. 补充信息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齐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AYB)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市舜耕路21号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 邮政编码 250002 100044 联系人 李锦 李颖 电话 0531-68971626 18660170078 传真 0531-68971626 0531-89813334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6-12-30
2016年鲁通卡和第三批OBU车载电子标签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12-30 00:00 点击: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