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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6-10-17 18:46  点击:2
 

 

1. 招标条件

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工程工程已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省道网规划(2013年-2030年)>的批复》(内政字〔2013〕242号)的批复。项目业主为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杭锦后旗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乌拉特后旗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磴口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杭锦后旗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乌拉特后旗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磴口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旧路改造项目,路线方案基本沿旧路布线。路线起点起点设在临河区与杭锦后旗交界处黄济渠,顺接省道311建丰农场至建设段终点,起点桩号K253+916,沿县道X701前行,经赤丰二队到春光村后偏离县道X701,在陕坝镇北环线北侧约1公里新建公路,新建段长约6.2公里,后与京新高速陕坝连接线相接,设置渠化平交,向南完全利用陕坝连接线3.9公里至省道S312,然后沿省道S312西行,经三道桥镇(北侧绕行)、蒙海镇(南侧绕行)、太阳庙集镇(南侧绕行)、太阳庙农场,直至巴彦淖尔市与阿拉善盟交界处查素沟口,终点桩号K356+519,全长102.603公里。全线按60公里/小时二级公路设计,路基宽度10米。本段路线处于杭锦后旗、乌拉特后旗、磴口县境内。现有公路为三级公路,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

2.2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勘察设计为30天,施工图勘察设计为30天。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工程规模

招标范围

BSKCSJ

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杭锦后旗境内)工程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土建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内容包括初步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清单、标段预算、技术规范编制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竣工图文件的编制等。

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乌拉特后旗境内)工程

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磴口境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含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在近5年内(2011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①独立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每条里程在5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② 独立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每条里程在5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如某一条里程在5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同时包含土建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则仅需2条里程在5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即视为满足业绩最低要求),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指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将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在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五号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由于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评标系统,本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即投标人须同时在网上与现场进行报名),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评标系统中报名情况说明详见“公告附件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二号园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wzx.bynr.gov.cn)上发布。

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杭锦后旗检察院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

电    话:13804780055

邮    编:0155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杭锦后旗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乌拉特后旗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磴口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杭锦后旗陕坝镇

邮    编:015500

电    话:18947488100

传    真:0478-6626331

联 系 人:杨晓芳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72

传    真:0471-6539254

联 系 人:王鹏飞

网    址:www.nm-highway.com

9. 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和联系方法

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中心建设工程招标部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政务中心三楼5号园9号

联 系 人:  刘小磊

联系电话:0478-8926705

 

备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0号)及盟委、行署有关要求,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启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评标系统,请报名企业登录http://zwzx.bynr.gov.cn 网上办事模块下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进行登录注册。详细步骤请下载附件。                   

公告附件1.doc

公告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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