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路线起点位于开鲁县与奈曼旗交界处老哈河南岸八仙筒镇平安地村,原开鲁至八仙筒公路k50+000处,起点桩号k0+000,途经八仙筒、固日班花、新镇、白音昌,终点位于青龙山镇青龙山村,与省道S503大阜线连接,终点桩号k144+460.714,路线全长144.6公里。
本项目k0+000~k41+000段利用原开鲁至八仙筒三级公路,进行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k41+000~k44+120段为八仙筒镇内及与G111重合段为旧路完全利用;k44+120~k45+200段因跨越京通铁路另行设计;k45+200~k114+800段为利用八仙筒至新艾利三级公路与奈林至固日班花三级公路进行改造,改造方案为5cmAC-16型中粒式沥青混凝土+20cm水泥(5%)稳定级配碎石基层+20cm水泥(4%)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20cm(铣刨旧路料+未筛分碎石)垫层;k114+800~k127+300和k132+000~k132+700段利用大沁他拉至库伦公路(规划505线)为旧路完全利用;k127+300~k132+000、k132+700~k144+460.714段为新建路基段。
全线旧路罩面段41公里,旧路改造段69.6公里,新建路基段16.6公里,新建中桥1座、小桥3座、涵洞18道,平面交叉247处。全线采用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7米。
此外,旧路恢复工程共计21.627公里(“量表”详见三标图纸最后一页)。
二、建设要求
1、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10月31日。
2. 工程质量要求
本项目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优良标准。
3、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划分为4个标段,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环保及安全生产的施工监理。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附件1 段标划分表
|
监理 合同段 |
土建 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标段里程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
|
PQZJ |
PQTJ-1 |
K0+000-K45+200 |
45.2 |
施工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排水防护、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监理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排水防护、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
|
|
PQTJ-2 |
K45+200-K71+251 |
26.051 |
施工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排水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监理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排水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
||
|
PQTJ-3 |
K71+251~K100+956 |
29.705 |
施工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排水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监理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排水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
||
|
PQTJ-4 |
K100+956~K144+460.714 |
43.64 |
施工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排水防护、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监理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排水防护、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
标段里程和施工里程一览表
|
监理 合同段 |
土建 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标段里程 (㎞) |
实际施工 里程 (㎞) |
主要工程内容 |
|
PQZJ |
PQTJ-1 |
。K0+000-K45+200(含旧路完全利用4.2㎞)。实际施工里程:主线41km,旧路恢复工程4㎞。 |
45.2 |
45 |
施工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排水防护、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监理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排水防护、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
|
PQTJ-2 |
K45+200-K71+251,实际施工里程:主线26.051km,旧路恢复工程5.627㎞。 |
26.051 |
31.678 |
施工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排水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监理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排水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
|
|
PQTJ-3 |
K71+251~K100+956 |
29.705 |
29.705 |
施工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排水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监理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排水防护、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
|
|
PQTJ-4 |
K100+956~K144+460.714(含旧路完全利用13.2㎞)。实际施工里程:主线30.44352,旧路恢复工程12㎞。 |
43.64 |
42.44352 |
施工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排水防护、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监理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排水防护、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
注:标段划分与公告不符之处,以此表为准。
附件2 主要工程数量表
|
项目 |
单位 |
第 1 监理合同段 |
|||||||
|
第 1 施工 |
第 2 施工 |
第 3 施工 |
第 4 施工 |
||||||
|
起讫桩号 |
|
K0+000- K45+200 |
K45+200- K71+251 |
K71+251- K100+956 |
K100+956- K144+460.715 |
||||
|
桩号里程 |
Km |
45.2 |
26.051 |
29.705 |
43.64 |
||||
|
施工里程 |
Km |
45 |
31.678 |
29.705 |
42.44352 |
||||
|
路基土石方 |
挖方 |
m³ |
0 |
35901.1 |
62610 |
564424 |
|||
|
填方 |
m³ |
40 |
77583.6 |
76349 |
333858 |
||||
|
坞工砌体(排水/防护) |
m³ |
411 |
5505.3 |
3111.6 |
18586.3 |
||||
|
软基处理 |
Km |
0 |
11309 |
9998 |
47270 |
||||
|
基层 |
㎡ |
1765 |
241301 |
198636 |
243857 |
||||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 |
336071 |
201189 |
202527 |
281927 |
||||
|
水泥混凝土路面 |
㎡ |
0 |
25553 |
11722 |
21609 |
||||
|
桥梁 |
特大桥 |
m/座 |
|
|
|
|
|||
|
大 桥 |
m/座 |
|
|
|
|
||||
|
中 桥 |
m/座 |
|
|
|
66m/1座 |
||||
|
小 桥 |
m/座 |
48.56m/3座 |
|
|
|
||||
|
涵 洞 |
道 |
|
|
|
35道(其中完全利用17道) |
||||
|
互通 |
数 量 |
处 |
|
|
|
|
|||
|
其中 |
主线桥 |
m/座 |
|
|
|
|
|||
|
匝道桥 |
m/座 |
|
|
|
|
||||
|
匝道(扣除桥长) |
Km |
|
|
|
|
||||
|
分离式立交 |
m/座 |
|
|
|
|
||||
|
通道 |
道 |
|
|
|
|
||||
|
隧道 |
特长隧道 |
m/道 |
|
|
|
|
|||
|
长隧道 |
m/道 |
|
|
|
|
||||
|
中隧道 |
m/道 |
|
|
|
|
||||
|
短隧道 |
m/道 |
|
|
|
|
||||
|
…… |
|
|
|
|
|
||||
|
注:如招标范围超出本表所列工程内容,可另行制表或说明 |
|||||||||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附件5-1 资 质
|
项 目 |
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独立法人资格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正处于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乙级以上监理资质。 |
|
试验检测机构 资质证书 |
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时,且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验资报告或试验检测机构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或由省级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包括试验检测机构“基本信息”页和“等级证书”页,该截图不允许投标人以企业用户身份登录进行的查询截图)。 |
|
资格审查 |
根据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规定,资格审查时列入“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 (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信息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将否决其投标)。 |
附件5-2 业 绩
|
项 目 |
业 绩 要 求 |
|
PQZJ标段 |
1.近5 年内(2011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日)独立在一个合同段监理至少10㎞三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公路土建工施工且累程计独立监理过30㎞三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土建工程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以相关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为准。 2.近5年内(2011年月1日至2016年11月1日)至少完成1座公路中桥及以上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并通过交工验收:以相关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为准。 |
附件5-3 主 要 人 员
|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
|
1 |
总监理 工程师 |
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系列为道路桥梁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3、至少担任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以“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上查询的“单位监理人员信息列表”中人员“主要经历”截图或省级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4、年龄不大于60周岁。(以身份证为准)
|
1 |
|
2 |
试验室主任 |
1、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水平,该水平考核标准为是否持有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原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范围要求(公路)科目中具有材料、公路、桥梁3个专业中的2个,取得道路专业的视为同时具有公路及材料2个专业);(以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注册人员”信息截图为准) 3、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试验室主任或试验室负责人职务;(以“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上查询的“单位监理人员信息列表”中人员“主要经历”截图或“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 网上查询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人员查询”中人员“工作简历”截图或省级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4、年龄不大于60周岁。(以身份证为准)
|
1 |
|
合 计 |
2 |
||
注: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自有人员,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
2.持监理工程师证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总数量50%以上必须是投标人自有人员,试验室主任必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资质单位人员,自有人员必须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
3.评标时将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上查询持监理工程师证、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并以查询信息截图为准;
4.本表中人员不得兼职。中标后不得更改.
附件5-4 试验、检测设备
|
序号 |
试验、检测项目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1 |
土工试验设备 |
灌砂筒 |
套 |
4 |
|
|
标准筛 |
套 |
2 |
|
||
|
电子天平 |
套 |
1 |
|
||
|
烘箱 |
台 |
2 |
|
||
|
数显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
台 |
1 |
|
||
|
电动击实仪 |
台 |
1 |
|
||
|
多功能脱模器 |
台 |
1 |
|
||
|
CBR试验装置 |
套 |
1 |
|
||
|
2 |
集料试验设备 |
压碎值测定仪 |
台 |
1 |
|
|
3 |
水泥试验设备 |
水泥净浆搅拌机 |
台 |
1 |
|
|
水泥标准稠度仪 |
台 |
1 |
|
||
|
水泥胶砂搅拌机 |
台 |
1 |
|
||
|
水泥胶砂振实台 |
台 |
1 |
|
||
|
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 |
台 |
1 |
|
||
|
4 |
水泥砼、砂浆试验设备 |
标准养护室(20m2以上) |
间 |
1 |
|
|
水泥砼试验搅拌机 |
台 |
1 |
|
||
|
水泥砼标准振动台 |
台 |
1 |
|
||
|
水泥砂浆稠度仪 |
台 |
1 |
|
||
|
2000KN压力机 |
台 |
1 |
|
||
|
5 |
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
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 |
台 |
1 |
|
|
6 |
沥青试验设备 |
针入度仪 |
台 |
1 |
|
|
低温延度仪 |
台 |
1 |
|
||
|
软化点仪 |
台 |
1 |
|
||
|
恒温水槽 |
套 |
1 |
|
||
|
粘度仪 |
台 |
1 |
|
||
|
7 |
沥青混合料试验设备 |
沥青混合料拌和机 |
台 |
1 |
|
|
马歇尔自动击实仪 |
台 |
1 |
|
||
|
静水天平 |
台 |
1 |
|
||
|
马歇尔稳定度仪 |
台 |
1 |
|
||
|
沥青抽提仪 |
台 |
1 |
|
||
|
8 |
道路工程测试设备 |
路面取芯机 |
台 |
1 |
|
|
9 |
结构砼测试设备 |
混凝土回弹仪 |
台 |
1 |
|
|
钢筋保护层测定仪 |
台 |
1 |
|
||
|
10 |
公路线形及几何尺寸测试设备 |
全站仪 |
台 |
1 |
|
|
水准仪 |
台 |
2 |
|
||
|
11 |
办公、通讯设备 |
复印机 |
台 |
1 |
|
|
激光打印机 |
台 |
1 |
|
||
|
传真机 |
台 |
1 |
|
||
|
数码摄像机 |
台 |
1 |
|
||
|
数码照相机 |
台 |
2 |
|
||
|
12 |
交通工具 |
越野车 |
辆 |
5 |
|
注:1、本表设备为强制性设备要求,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相应强制性资格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房屋最低标准彩塑板房,洗澡间单独设置。
3、监理人驻地院墙、大门、院内面积和硬化按发包人下发的通知执行。
4、合同执行期间,在发包人需要时,总监办应随时免费提供能够满足业主工程管理人员试验检测工作所需的
仪器设备和试验辅助工。
5、合同执行期间,当本表所列试验仪器设备的数量和种类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总监办应无条件补充配备相
关试验仪器、设备及备品、备件、耗材等,以满足实际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所发生的费用业主不另行支付。
6、总监办进场试验仪器、设备要保证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力学设备须具有出厂合格标识及计量认证标识,
且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附件5-5 财 务
|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
财 务 |
近三年(指2013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 |
|
附件5-6 诉讼和履约
|
要 求 |
备注 |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在2013~现在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交通厅)通报过。 5、投标人在2013~现在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交通厅)通报过。 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经检察院查询近十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
|
附件3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件4 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
|
监理标段 |
施工标段 |
施工 工期 (月) |
施工准备阶段 监理服务期 (月) |
施工阶段 监理服务期 (含冬休期) (月) |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月) |
|
PQZJ |
土建工程 |
10 |
0 |
10 |
24 |
|
交通安全设施 |
2 |
0 |
2 |
24 |
注:1、施工准备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不单独报价,相关费用包含在相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计划工期安排如下: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10月31日,总工期10个月。
3、冬休期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每年3.5个月。冬休期备料要求监理单位配备的车辆、人员及设备等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予以考虑。
五、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建议书无标识方式的综合评标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3.1.1 3.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建议书评审 (1)技术建议书编制情况(内容(副本无标识)、排版、装订、封皮、密封等)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篇对技术建议书格式的要求编制规定,未出现明显标识标记; (2)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3)技术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商务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组成齐全完整;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款的规定; (3)投标书、投标书附录、自律承诺书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4)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5)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公证书或授权书及公证书; (6)投标文件的任何一处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7)目录页码及装订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8)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9)投标人没有违反本评标办法第7条“投标文件的澄清”的有关要求及规定; (10)投标人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财务建议书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4)投标文件的任何一处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5)目录页码及装订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人没有违反本评标办法第7条“投标文件的澄清”的有关要求及规定;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
|
3.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商务文件评审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附件4-1规定;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附件4-2规定; (3)投标人的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附件4-3规定; (4)投标人的试验检测设备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附件4-4规定; (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附件4-5规定; (6)投标人的诉讼和履约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附件4-6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2.2~2.5项规定; (8)投标人提供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满足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试验检测机构验资报告(包括报告正文及主要内容页)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或由省级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如需要); (9)投标人没有违反本评标办法第7条“投标文件的澄清”的有关要求及规定;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
|
3.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技术建议书: 40分; (2)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35分; (3)监理设施和设备: 5分; (4)监理业绩与信誉: 10分; (5)评标价: 10分。 |
|
|
3.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财务建议书递交函大写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对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文件未出现标人须知第18.2.6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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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投标报价 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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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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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监理项目概述、监理工作范围 |
2分 |
根据科学理解的合理程度得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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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
4分 |
质量监理方面的独到见解和具体行之有效的措施得0.9~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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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论述得0.6~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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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可能的质量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和预控方法得0.9~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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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与管理方法和措施 |
3分 |
根据计划决策的合理程度得1.8~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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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
3分 |
根据规范控制的合理程度得1.8~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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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
3分 |
根据合同管理的合理程度得1.8~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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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的内容与方法 |
2分 |
根据内容完整程度得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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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
2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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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监理方法和保证措施 |
2分 |
根据合理程度得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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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本项目的具体的旁站监理方案 |
2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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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措施 |
2分 |
根据应急方案的合理程度得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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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 |
10分 |
从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环境监理方面对实施过程中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得6~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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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的建议 |
5分 |
投标人根据多年行业管理经验、监理实践,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就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但不限于这些方面)向发包人提出合理的建议得3.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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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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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满分35分) |
总监理工程师(满分15分) |
9分 |
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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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
每增加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加3分,最多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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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主任(满分12分) |
8分 |
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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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职称比强制标准高的2分,业绩比墙纸标准多的加2分,最多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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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满分8分) |
8分 |
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工作制度与绩效考核、廉政建设(每项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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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设施和设备 (满分5分) |
监理设施和设备(满分5分) |
5分 |
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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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业绩与信誉 (满分10分) |
监理业绩(满分10分) |
10分 |
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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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5年内,每增加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的总监办监理任务加2分,最多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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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评标价 |
10分 |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财务得分; F —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4;若D1<D,则E=0.2。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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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标人及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奈曼旗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奈曼街中段
电 话:0475-4217472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督机构:奈曼旗交通运输系统纪委
地 址:奈曼旗交通运输局办公楼5楼
电 话:0475-4211534
邮 编:028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