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沈阳(王家沟)至铁岭(杏山)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交通管理设施(二期)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沈阳(王家沟)至铁岭(杏山)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管理设施(二期)工程主要包括蒲河收费站、腰堡服务区、铁岭新区收费站、铁岭服务区、铁岭北收费站及养护工区、开原服务区、昌图服务区、双庙子收费站等8个交通管理设施(4个收费站、4个服务区)及相关附属工程。
2.2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8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工程名称 桩号 收费雨棚进出口数 工作内容 预估总建筑面积(m2)
6 蒲河收费站 K701+972.921 进4出4 收费雨棚、收费站办公楼、综合用房、场区管网、场区路基路面等。 1100
7 腰堡服务区 K726+900 —— 东侧综合楼、东侧汽修间及综合用房、东侧加油站、西侧综合楼、西侧汽修间及综合用房、西侧加油站、西侧综合楼、宿舍楼、场区管网、场区路基路面等。 8500
8 铁岭新区收费站 K732+407.63 进4出4 收费雨棚、收费站办公楼、综合用房、场区管网、场区路基路面等。 1100
9 铁岭服务区 K748+000 —— 东侧综合楼、东侧汽修间及综合用房、东侧加油站、西侧综合楼、西侧汽修间及综合用房、西侧加油站、西侧综合楼、宿舍楼、场区管网、场区路基路面等。 4900
10 铁岭北收费站及养护工区 K752+864.677 进5出10(设地下通道) 收费雨棚(设地下通道)、收费站办公楼、养护工区办公楼、养护工区设备库、综合用房、盐库、场区管网、场区路基路面等。 4600
11 开原服务区 K776+850 —— 东侧综合楼、东侧汽修间及综合用房、东侧加油站、西侧综合楼、西侧汽修间及综合用房、西侧加油站、西侧综合楼、宿舍楼、场区管网、场区路基路面等。 6500
12 昌图服务区 K801+260 —— 东侧综合楼、东侧汽修间及综合用房、东侧加油站、西侧综合楼、西侧汽修间及综合用房、西侧加油站、西侧综合楼、宿舍楼、场区管网、场区路基路面等。 8600
13 双庙子收费站 K827+974.481 进4出4 收费雨棚、收费站办公楼、综合用房、场区管网、场区路基路面等。 1100
2.3 计划工期:第6~13标段均为5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4月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16年8月31日)。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后2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第6标段、第8标段、第10标段、第13标段的申请人必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二级资质,第7标段、第9标段、第11标段、第12标段的申请人必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具有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辽交建发〔2010〕375号),申请人必须具有2013年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交通管理设施类)且信用考核未被评定为D级,评价结果可查阅“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公布2013年我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辽交建发[2014]173号)”。对于在上述信用评价结果通知中无交通管理设施类评价结果的申请人,以及首次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初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或初定信用等级登记备案证明材料(详可登陆http://www.lnzjz.gov.cn进行咨询);
(6)依据《关于在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发改信用〔2010〕493)以及《关于在交通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实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交建发〔2010〕171号),申请人应具有信用评级资格的单位出具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 2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 1 个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的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无效。
3.5 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至 2015 年 1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南门西侧附属楼1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初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或初定信用等级登记备案证明材料)、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携带《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登陆www.huajie.com.cn,进入“招标代理”、“招标通知”进行下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3 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10:00 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天都饭店(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厅门户网站》(www.lncom.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系人:王岳伟 吕华强
电 话:024-82364440 024-82364404
传 真:024-82364442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系人:邓 磊 周 杰
电 话:024-83733805 024-83731785
传 真:024-83731780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2015 年 1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