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 《县道X456开鲁至青龙山公路平安地至青龙山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第三号》发出,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若与招标文件有悖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补遗书内容如下:
凡涉及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1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1日变更为2011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日。
凡招标文件涉及有关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以2011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日为准,请各投标单位收到本补遗书后24小时内向招标人确认。回执并加盖公章后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13947566898@163.com。
招 标 人:奈曼旗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呼伦贝尔远创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日
回 执
致:呼伦贝尔远创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已收到县道X456开鲁至青龙山公路平安地至青龙山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第三号,共1页,本补遗书内容明确,我方已收悉全部内容,现回函确认。
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
2016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