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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X030武川县柳沟门至土左旗毕克齐公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6-10-17 19:51  点击:1
 

1、招标条件

县道X030武川县柳沟门至土左旗毕克齐公路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土默特左旗发展改革局以《关于县道X030武川县柳沟门至土左旗毕克齐公路(土左旗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土发改审字[2016]第1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土默特左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部门补助及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土默特左旗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县道X030武川县柳沟门至土左旗毕克齐公路工程起点顺接武川县柳沟门南县道X030武川段终点(武川与土左旗交界处),终点置于国道110线水磨沟大桥西侧,途径柳沟门村、彭顺营子村、圪尔旦营子村、红领巾水库、毕克齐镇,路线全长22.078公里。

2.2建设标准、规模

按四级公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为20Km/h,路基宽6.5米,路面宽6.0米,其中行车道2×3.0米、土路肩2×0.25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桥为1150,小桥为1125。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范围为全线路基、路面、路线交叉及沿线设施等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其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长度(公里)

工程内容

LBGLSJ-1

县道X030武川县柳沟门至土左旗毕克齐公路

22.078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土建工程路线、路基、路面、桥涵及沿线附属设施等的勘察设计,包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提供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标段预算编制、技术规范等)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3施工图勘察设计不少于120个工作日或招标人另行约定的周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可对上述相应标段进行投标:

投标人应具有①工程勘察乙级(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资质。③近5年内(2011年11月至今,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里程在20公里以上的四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勘察设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不发售),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82号奥体大酒店420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二份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4日8: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00至8: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47号水月城温泉大酒店16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必须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通过其基本账户(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示账号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LBGLSJ-1标段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2月2日17:00 (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以招标人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nmjt.gov.cn)上同时发布。

招标文件补遗书统一在内蒙古交通运输厅网发布(http://www.nmjt.gov.cn),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确认。确认函回至传真0471-6922377或法扫描件至865781577@qq.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土默特左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邮政编码:010100

联 系 人:李志俊

电    话:0471-8112741

传    真:0471-8112741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82号奥体大酒店420室

邮    编:010030

电    话:0471-6922377

传    真:0471-6922377

联 系 人:周建东

日    期: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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