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南段、襄阳绕城高速公路南段工程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2016]507号)、《关于襄阳绕城高速公路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2016]415号)文批复初步设计;保康至神农架高速公路工程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康至神农架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374号)文核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交投襄阳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湖北交投襄随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和湖北交投襄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南段起于襄阳市枣阳市吴店镇以东,设枣阳东枢纽互通与福州至银川高速相连,止于襄阳市宜城市流水镇梅家畈,与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荆门北段对接,路线全长约60公里。本项目按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拟定建设总工期为36个月。
襄阳绕城高速公路南段工程起于襄州区峪山镇杨庄村,接在建的襄阳绕城高速公路东段,经鹿门山北侧,跨汉江、207国道、焦柳铁路,岘山南侧,止于襄城区尹集乡熊庙村,接二广高速公路襄阳至荆州段,全长31.635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拟定建设总工期为36个月。
保康至神农架高速公路项目(下称“本项目”)连接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和神农架林区,是神农架林区与外界沟通联系的第一条高速公路。路线东接保宜高速,起点位于保康县后坪镇,向西沿省道336(后高路)走廊布线,经高碑村到达分水岭村,设隧道至塘儿河村,上跨S336,设隧道穿草岭至高桥村,沿省道307(白茨路)布线至马桥镇,继续向西进入神农架林区,到达终点阳日镇,设主线收费站,与G209复线相接。推荐方案主线全长43.183km,其中襄阳市境内37.24km,神农架林区境内5.943km。全线桥梁16.076km/35座,隧道19.392km/11座,设互通式立交2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全线采用80km/h设计速度,四车道的高速公路设计标准。拟定建设工期为48个月。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南段、襄阳绕城高速公路南段、保康至神农架高速公路等建设项目全线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竣工立卷归档管理实施细则,按国家档案资料归档要求指导施工、监理单位的交竣工资料的归档,完成招标人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完成各项目的档案验收等。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南段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17年1月,预计服务期60个月;
襄阳绕城高速公路南段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17年3月,预计服务期60个月;
保康至神农架高速公路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17年1月,预计服务期72个月。
档案管理工作各项目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结束时间以竣工验收完成截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和业绩要求见表1-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表1-1标段划分、资质业绩要求表
标段
招标范围
最低资质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DAGL-1
标段对应项目(含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南段、襄阳绕城高速公路南段、保康至神农架高速公路)的全线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编制竣工立卷归档管理实施细则,按国家档案资料归档要求指导施工、监理单位的交竣工资料的归档,完成招标人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完成各项目的档案验收等。
具有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近五年承担过或正在承担1个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管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报名人须在投标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4.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自行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8:30时至2016年12月12日17:30时。
4.3招标文件每套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通知内容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通知公告栏)的要求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A座9楼907开标室,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ubeibidding.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襄阳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湖北交投襄随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湖北交投襄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振兴大道329号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710-415765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政编码:43003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7-83600666转8036
传真:027-83600777
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
A-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资质和业绩)
(对投标人资质与业绩的最低要求)
标段:DAGL-1
资质和业绩要求
具有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近五年承担过或正在承担1个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管理业绩。
注:本表后须附投标人应提供合同书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档案验收意见)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近五年指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A-2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主要人员)
(对投标人的最低要求)
标段:DAGL-1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中级职称,近五年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管理经验。
投标人按对人员的最低限度要求在表2、3中填写
技术负责人
1
工程类中级职称,近五年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管理经验。
合计
2
说明:(1)如因工作需要,需集中进行档案整理时,投标人应无条件增加相应数量人员,以满足工作需求,近五年指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A-3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设备)
(对投标人办公设施的最低要求)
标段:DAGL-1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电脑(台式机)
台
6
2
电脑(笔记本)
台
2
3
扫描仪
台
3
4
复印机/彩色打印机(A3)
台
3
5
数码相机(1000万像素以上)
台
3
注:1、投标人按对办公设施的最低限度要求在表4中填写。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办公设施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候核查的依据。中标之后,招标人将进行核查,如果填报的办公设施低于上表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
A-4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以往履约情况)
(对投标人以往履约情况的强制性资格要求)
标段:各标段
履约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起前2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表6《诉讼和履约情况表》,以证明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诉讼和履约要求)。
2.如果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2年内存在行贿记录或未按要求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附件2评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南段、襄阳绕城高速公路南段、保康至神农架高速公路档案管理工作招标的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令第12号)等有关规定及本招标文件,编制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第三条评标工作遵循的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第四条评标期间,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与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评标程序
第五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规定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交通行业子库中抽取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第七条评标工作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初步评审(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详细评审;
(3)算术性修正;
(4)澄清;
(5)综合评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编写评标报告。
第三章初步评审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标段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第九条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资质与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6篇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表A-1要求;
(2)投标人拟投入本次招标的主要人员满足招标文件第6篇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表A-2要求;
(3)投标人拟投入本次招标的办公设备满足招标文件第6篇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表A-3要求;
(4)投标人拟投入本次招标的履约信誉满足招标文件第6篇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表A-4要求;
第十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4)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用签名章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的公证书,同时公证内容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之后。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除法定代表人证书外,还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的有效公证书;
(7)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证件和资料均真实有效;
(8)投标人报价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各项目报价未超过公布的单项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文件未违反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重大偏差,不予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四章详细评审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还将对各标段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投标人通过详细评审的主要条件包括:
(1)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未含有欺诈行为;
(5)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6)服务时间安排与服务期相比无实质性偏离;
(7)投标文件未违反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重大偏差,不予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五章算术性复核
第十二条对于各标段通过了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及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各细目合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合价为准。
第十三条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第六章澄清
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澄清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澄清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否决其投标文件,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第七章综合评分
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标段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的各项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项得分之和。
评分标准如下:
(1)技术建议书(40分)
项目工作内容的理解和服务质量管理措施(20分);
对项目工作内容的理解基本合理、可行、服务质量管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的,得基本分12分;
对项目工作内容的理解全面、深刻,服务质量管理措施全面、可行的,可视情况加0-8分。
档案管理进度计划和成果文件提交计划(20分);
档案管理进度计划和成果文件提交计划基本合理、可行的,得基本分12分;
档案管理进度计划和成果文件提交计划全面、可行的,可视情况加0-8分。
(2)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和设备(20分)
a.人员(10分);
投入人员符合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
项目负责人为高级职称的,加2分;
技术负责人为高级职称的,加2分。
b.设备(10分);
投入设备符合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
(3)财务建议书(投标报价)(40分)
按下述规定进行财务建议书评分:
a.经算术性复核后的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价;
b.所有通过详细评审且未出现投标人须知第19.3条所列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任一情形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D。
c.当投标人评标价等于D时得满分(40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1.1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评标价得分;
F=40;
D1=投标人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3D,则E=1.1;若D1<D,则E=1。
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第八章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排序高低推荐各标段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若不足三名,只选取相应数量)。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审得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技术评审得分均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仍不能确定时,以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先者优先。
第十七条如所有的投标文件均未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或投标缺乏竞争性,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第九章评标报告
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审意见,编制评标报告,并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评标报告要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一)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二)开标记录情况;
(三)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四)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方法;
(五)投标人综合评分排序;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七)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第十九条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