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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速公路新增ETC车道专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5-08-27 00:00  点击: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新增ETC车道专用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中国高速公路交通广播(二期)系统工程等6项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公路〔2014〕882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5]85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提高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本项目为大广高速衡大段河南界主线站、承赤高速冀蒙主线站等12个收费站增设25条ETC车道;以及在局属新建高速公路上建设ETC专用车道,其中,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8条ETC车道,张承高速公路承德段16条ETC车道,荣乌高速6条ETC车道,密涿高速10条ETC车道;ETC系统全国联网ETC车道软件开发、测试、更新以及全国联网路侧设备(车道天线)的兼容测试及必要的开发、升级。其中,ETC车道建设包括车道机电系统建设、车道土建改造以及安全设施改造等。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内容:
  局属高速公路12个收费站改造25条MTC车道为ETC车道,包括路段ETC车道施工图设计、施工及ETC系统全国联网ETC车道软件开发、测试、更新以及全国联网路侧设备(车道天线)的兼容测试及必要的开发、升级。提供包括设备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土建改造施工,标志标线标牌施工,软件升级开发、测试,以及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在局属新建路段建设40条ETC专用车道,包括路段ETC车道施工图设计、施工。提供包括设备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以及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2.4计划工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3.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办公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详见附件2);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分为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对本项目的关键设备进行评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及图纸、技术规范、关键设备清单,提交关键设备的品牌和型号,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第一阶段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关键设备品牌、型号;第二阶段,招标人只向第一阶段提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补遗书,明确第一阶段确定的关键设备品牌、型号及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据此提交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采取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为二阶段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只提交第一阶段投标文件,第二阶段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
  5.2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美丽华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北大街56号)。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人递交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作出的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进入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
  5.3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且不允许参与第二阶段投标。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时间要求到账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进入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现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地  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
  邮政编码:050011               邮政编码:050011
  联 系 人:耿海路               联 系 人:郑德志
  电  话:0311-66620502            电  话:0311-86063928/86056498-804
  传  真:0311-66620739            传  真:0311-86219087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一级资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原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2014年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0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0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高速公路50条ETC车道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14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或公路工程专业)及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XX)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5年(2010年8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2个已交工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必须含ETC车道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备选人

1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XX)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5年(2010年8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2个已交工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必须含ETC车道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项目总工备选人

1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3: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规则
  参与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的确定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
  三、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程序
  (一)招标人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编号: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并向投标人发放编号卡。编号卡应当载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编号、开标时间等内容,并加盖招标人单位章。
  (二)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抽取入围投标人的代码球。
  (三)随机抽取投标人代码号
  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核对投标人数量和代码球,数量和代码一致后按照投标人编号,由抽取器具随机产生每个投标人的代码号。
  (四)随机抽取各标段的入围投标人。
  1、第一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一名入围投标人,第二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二名入围投标人,依此类推。
  2、每个标段应当产生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5倍时,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每个标段产生3-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3倍时,应当按照每个标段至少3名投标人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确定参与首次开标的标段,然后产生相应标段入围投标人。未能开标的标段,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如果遇到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并请投标人代表、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4、当同一标段先后抽取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时,先抽取的投标人入围,将后抽取的投标人代码号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该标段下一名入围投标人。
  5、当抽取的投标人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时,不得在本标段入围,将抽取的该投标人代码号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该标段下一名入围投标人。
  当投标人家数超出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最大容量时,招标人将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抽取。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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