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省道305线甘旗卡至库伦至平安地一级公路补充工程(连接线)(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和自治区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通辽市甘旗卡至库伦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建设规模及设计标准
2.1.1库伦旗银沙湾旅游公路连接线
起点位于库伦旗库伦镇南,经哈尔额日格、下养牧嘎查、朱占艾里,终点止于库伦旗银沙湾沙漠景区南大门。连接线全长约为31.7公里,其中完全利用已建成的省道208线二级公路15公里,新建16.7公里。新建段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设大桥1座,桥宽12米,桥梁设计汽车载荷等级为公路Ⅰ级。
2.1.2好通高速连接线
起点接省道305甘旗卡至库伦至平安地一级公路起点,经哈布哈嘎查,终点止于好力堡至通辽高速公路甘旗卡互通A匝道。连接线全场约6.1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2勘察设计周期:满足设计要求,即可提交设计文件。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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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工程规模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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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PKCSJ |
22.8Km |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土建工程及交通工程(含交安设施),内容包括初步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清单、标段预算、技术规范编制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在近5年内(2012年12月1日至今, 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每条里程在3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独立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每条里程在3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报名网址: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tlzw.net;
4.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10日17:3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注:已进入通辽市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4.4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11:30时,下午 14:30— 17:30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10日17:30:00(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通辽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文件的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3售价: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每套人民币10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20日8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7时30分至8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胜利路北段、科尔沁体育中心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通辽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j.tongliao.gov.cn/)、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tlzw.net/)上发布 。
8.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通辽市交通运输系统纪检委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电 话:0475-8220226
邮 编:0280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辽市甘旗卡至库伦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邮 编:028000
电 话:0475-6330119
传 真:0475-6330119
联 系 人:单女士
招标代理: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5号广益大厦A510
邮 编:100102
电 话:010-56035351,1850038291
传 真:010-56358116
联 系 人:刘先生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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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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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含公路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投标人必须列入“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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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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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满足: (1)近5年(2012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条里程在30(含)公里以上的一级或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2)近5年(2012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条里程在30(含)公里以上的一级或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计工作。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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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 |
人 员 |
数量 |
资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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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PKCSJ |
项目负责人 |
1 |
路桥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经验,近5年内担任过1条及以上里程在3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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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1 |
路桥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经验,近5年内担任过1条及以上里程在3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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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人员资格在《招标文件》第六章“四、资格审查表”(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反映。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对投标人主要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是指勘察设计招标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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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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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段 |
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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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SJ-01 |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最近3年(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存在违约被驱逐或因其他原因被业主解除合同的现象。 3、最近3年(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4、在最近3年(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因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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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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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
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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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8)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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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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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第一信封 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10分 b. 拟投人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分 c. 投标人的信誉 5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技术标暗标评审的要求: 技术建议书评审期间,技术建议书正本不得拆封。评审委员会对技术标暗标部分评审完毕后,工作人员在评委的监督下对密封的正本进行拆封,按照正本、副本的对应编号明确投标单位并汇总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技术标暗标制作的规则的,一经查实,评标委员会要按零分处理。 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e. 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分 f.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10分 g.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0分 h.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i.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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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且报价唯一;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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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第二信封 澄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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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10分 j. 投标价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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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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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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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满分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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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权重 |
评审细项 |
评分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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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
10分 |
类似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
10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得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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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得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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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得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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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投标人的信誉 |
5 分 |
无不良记录 |
5分 |
满足“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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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满分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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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
5分 |
对预期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具体;根据对本项目的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及设计理念等阐述情况,得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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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设计思路 |
5分 |
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在工程可行性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合理的优化并适合本项目情况,得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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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关键技术问题、旧路运营保通对策与技术建议 |
4分 |
根据勘察设计特点,提出关键技术问题、旧路保通解决方案与技术建议等情况,得2.4~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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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路基设计对策 |
2分 |
根据项目所在地特殊路基的设计对策,得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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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质及气候区域路面结构方案 |
2分 |
根据项目所在地特殊地质及气候区域路面结构方案与技术建议等情况,得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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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合理分配 |
2分 |
根据总体设计合理分配单位工程造价等情况,得1.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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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10分 |
在充分理解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方案,针对本项目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提出的处理措施,有效可行,得6~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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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对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根据对本项目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情况,得6~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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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对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根据对本项目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合理情况,得6~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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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对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投标人对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合理情况,得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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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详细评审(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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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
投标价 |
10分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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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做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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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分,E1=0.2分, E2=0.1分。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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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不进行勘察设计思路的陈述。 2、各评审因素(投标报价除外)得分均不应低于其评分满分值的 60%,且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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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则优先推荐投标报价低着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报价相同时,则优先推荐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当以上三者都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投票决定,票数多者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 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 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 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信封澄清(商务文件)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 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 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