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乌鲁木齐2016年第二批农村公路暨旅游公路勘察设计招标已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已列入2016年度计划,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发布本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周边。
2.2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为 4个合同段:
一合同段:①天山大峡谷景区二环路生态路建设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里程24公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带设计方案(外业),施工图及预算;②板房沟至鹰沟公路生态路建设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里程15公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带设计方案(外业),施工图及预算;二合同段:①天山野生动物园至公堡沟公路新建工程,建设里程12公里,设计标准四级;②西白杨沟至乌拉斯台至甘沟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里程15公里,设计标准三级、四级;③东沟乡至高崖子牧场公路,建设里程16公里,设计标准三级;三合同段:①哈熊沟至水区甘沟旅游公路,建设里程25公里,设计标准三级;②哈熊沟至水区甘沟旅游生态路(生态恢复工程)建设里程25公里,设计标准三级;③多坡子至水磨沟至魏家泉公路,建设里程30公里,设计标准三级;④哈熊沟至水区甘沟旅游公路支线,建设里程9公里,设计标准三级;四合同段:①X138线至东方村公路,建设里程15.8公里,设计标准二级;②陕西工村(X143线起点)至甘泉堡1号公路,建设里程8.1公里,设计标准其中二级标准3.4公里,三级标准4.6公里;③铁厂沟天山村至水磨沟涝坝沟公路,建设里程9.8公里,设计标准三级;注:勘察设计各合同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50000元),投标单位以现金、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勘察设计招标一合同段、 二合同段、三合同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四合同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报名单位需均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勘察设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12月 08 日至2016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 10:00时至13:30时,下午 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外省进疆登记备案册、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协议书、信用信息备案登记表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介绍信一式两套到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青年路北一巷八号中基实业四楼招标业务四部)购买招标文件。
4.2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6年12月16日11:00时,集中地点: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12月19日11:00时,地点: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5.2设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7日11: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1: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2016年12月26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以现金、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交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八号中基实业四楼招标业务四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及新疆经济报上同时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北二巷28号
邮政编码:830063
联 系 人:薛文君 热比哈提
电 话:0991-4886302
传 真:0991-488631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八号中基实业四楼招标业务四部
邮政编码:830001
联 系 人:王英杰 曹茜
电 话:0991—8812965 13809916918 18599127733
传 真:0991—8852230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