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现发出第一号补遗书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及修改:
一、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文件P14页“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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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 位 |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
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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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 |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环评工程师证(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至少5年环保监测或调查经验,至少从事过一个类似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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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调查工程师 |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环评工程师证(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至少3年环保调查经历,至少参与过一个类似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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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调查员 |
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2年环保调查经历,至少参与过一个类似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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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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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投标人收到本补遗书后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确认。确认函回至:0471-3680308或3469585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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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荣乌高速乌海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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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6年12月22日
回 执
致:荣乌高速乌海段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我公司已收到《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棋盘井至乌海段工程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招标(第四次)补遗书(第一号)》共1页,本补遗书内容明确,我方已收悉全部内容,现回函确认。
投标人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201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