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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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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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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506011506000527001 |
招标项目名称 |
省道216线(K195+000-K254+000)段预防性养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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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关于2016年度鄂尔多斯市境内省道216线K113+000-K143+000段旧路改造工程及K195+000-K254+000段预防性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公发﹝2016﹞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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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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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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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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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包) 内容 |
标段(包)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 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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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1506011506000527001001 |
土建一标 |
省道216线(K195+000-K254+000)段预防性养护工程 |
土建工程 |
8,500,000 |
鄂尔多斯市境内 |
41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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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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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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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要求 |
①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为准) ② 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了继续教育并进行了延续注册,否则不予认可,以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为准); ③ 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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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5 年(2011年12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的施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附所提供的所有业绩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或相关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合法性网站上的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截图,以备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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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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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近三年(指2013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新成立公司不适用本项要求,只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有的)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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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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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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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一经认定,上述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近10年(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或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指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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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信息库要求 |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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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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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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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时间 |
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08日 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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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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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400850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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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08日 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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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元)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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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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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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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截止时间 |
2016年12月21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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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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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现场要求 |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本项目除以上证件原件外,无需提供其它证件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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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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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一)省道216线(K195+000-K254+000)段为平原微丘区三级公路,全线长59.0公里。设K195+000-K204+100段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6.0米;K204+100-K254+000段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0米。路面结构为4厘米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厚水泥稳定级配砂砾基层。 (二)工程规模及技术标准:K195+000- K230+000段采用直铺8.0mm厚高性能阻裂超薄面层、K230+000- K254+000段采用直铺8.0mm厚微表处。 (三)关于设计:1、根据路面使用性能指数及弯沉调查结果,原则同意K195+000-K230+000段,共计35公里采用直铺8.0mm厚高性能阻裂超薄面层,铺筑面积为235.925千平方米。 K230+000-K254+000段,共计24公里采用直铺8.0mm厚微表处,铺筑面积为168千平方米。 2、本工程维持原路技术标准,施工前应对局部路段路面破损(如坑槽、松散等)彻底挖补;原路面的拥包、、推移、隆起变形等应洗刨;路面唧泥、砂、尘等杂物应清理干净,路面车辙及较宽裂缝也要相应处置。 3、路面工程完工后及时施划标线,标线采用热熔标线,累计面积为3913.5平方米。 4、为了顺利完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6年度第一批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本工程列为《内蒙古公路预防性养护评价方法及养护对策研究》课题的依托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应加强与课题技术支持单位的合作,结合课题研究内容,重点完成高性能阻裂超薄面层和微表处技术应用对策、质量控制指标及试验方法。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专业实验人员及试验设备,具备沥青、骨料、外加剂、混合料的试验检测能力。 5、根据课题研究需要,为了达到高温稳定性、低温抗裂性及粘附性的高性能要求,必须采用90#A级石油沥青加工乳化沥青,并进行双重改性。所用乳化沥青生产设备须具备多级剪切功能,不得采用研磨类型设备替代;摊铺设备采用具有阻裂剂、活性剂添加功能的专用设备。 6、阻裂剂须选用玄武岩质地,严禁用化学质地替代;表面必须做活性处理,掺量为石料质量的1‰。为了提供阻裂剂的分散性,减少搅拌缠绕,混合料中应添加活性添加剂,添加剂的掺量为石料质量的4‰。未经验证的阻裂剂、添加剂,不能随意用于混合料中。 7、超薄面层乳化沥青粒径≤5μm,蒸发残留物固含量≥62%,软化点≥65℃,低温延度(5℃)≥60cm。 微表处用乳化沥青粒径≤5μm,蒸发残留物固含量≥60%,软化点≥53℃,低温延度(5℃)≥20cm。 8、超薄面层和微表处骨料压碎值≤20%,针片状含量≤15%。矿料的砂当量≥65%。 9、超薄面层和微表处混合料可拌和时间(25℃)≥120S;30min粘聚力试验≥1.2N.m,60min粘聚力试验≥1.2N.m;负荷车轮粘附砂量≤450g/㎡;浸水1h湿轮磨耗损失≤540g/㎡,浸水6d湿轮磨耗损失≤800g/㎡; 轮辙变形试验的宽度变化率≤5%;配伍性等级值≥11;沥青含量与设计沥青含量差值≤±0.5%。 10、本工程段落内所有桥梁两端应按规定设置桥梁限载标志和施划桥面标线。同时应根据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完善沿线交通工程及安全设施,设置及规格等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法规。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认真理解本次招标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次投标,同时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人员及仪器设备仅是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为完程项目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添加相应的人员及设备。如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发现中标人不具备满足以上要求及招标文件中其它相关要求的施工能力,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损失,对其行为进行上报。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四、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五、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土建一标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 10万元。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不接受现金、个人名义及其它方式缴纳,投标单位以现金、个人名义及其它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本招标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形式收退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特别关注并严格遵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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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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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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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章): |
鄂尔多斯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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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国泰广场CBD-T2-9层 |
地 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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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贺先生 |
联 系 人: |
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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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477-8583905 |
电 话: |
17804713076、0471-6539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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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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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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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6养护(第二次)公告附件.docx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