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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南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6-10-11 00:00  点击:0

项目备案编号:HBZX-201610JT-570001

  本招标项目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已通过审查并上报待批。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交投襄阳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南段起于襄阳市枣阳市吴店镇以东,设枣阳东枢纽互通与福州至银川高速相连,止于襄阳市宜城市流水镇梅家畈,与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荆门北段对接,路线全长约60公里。本项目按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拟定建设总工期为36个月。

  本项目监理计划进场日期为:2016年11月,监理服务63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本次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沿线设施工程(不含机电工程和房建工程)、机电预留预埋、房建区场平、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驻地办应按工程实际需要和总监办要求设立现场监理组)。现对驻地办进行公开招标。监理标段划分见表1-1。  

  表1-1 本项目监理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表

  监理标段

  桩号(km),里程

  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服务期

  ZQNJL-1

  K0+000~K59+557.8(59.557.8km)

  标段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沿线设施工程(不含机电工程和房建工程)、机电预留预埋、房建区场平、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施工准备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备注:具体里程桩号及土建施工、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工程标段待定,在项目实施时予以明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财务、信誉分别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中表1-1~表1-7的资格要求。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4投标人2015年度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D级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8:30至2016年10月18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报名网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3.2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通知内容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通知公告栏)的要求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书将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澄清或补遗书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补遗书。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澄清或补遗书”。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0层__1003__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jt.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襄阳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城市振兴大道329号

  电话:0710-4157656

  联系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邮政编码:43003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7-83600666转8036

  传真:027-83600777

  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附表1-1 资格审查要求(资质)

  标段:ZQNJL-1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

 

  备注:1、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表要求的相应试验检测资质,应委托具备上表要求的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对本工程进行试验检测,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双方的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中标后,该单位不得更换。

  附表1-2 资格审查要求(业绩)

  标段:ZQNJL-1

  

  项目

  业绩最低要求

  备注

  业绩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2条单个监理标段里程3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同时涵盖路基、路面、桥梁、交安、绿化工程监理)工作。

 

  注:1、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馈上述要求的指标,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近5年,指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附表1-3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

  要求

  监理岗位

  最低要求

  数量

  资格

  ZQNJL-1

 

  驻地监理工程师

  1

  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10年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经验,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1

  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10年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经验,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安全负责人

  1

  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持有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10年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经验,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及以上。

  试验室主任

  1

  工程师,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直属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机构颁发有的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8年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经验,从事类似工程试验、检测工作5年以上。

  合计

  4

 

  附表1-4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要求

  监理岗位

  最低要求

  数量

  资格

  ZQNJL-1

 

  试验室

  试验检测工程师

  3

  工程师,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直属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8年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经验,从事类似工程试验、检测工作5年以上。

  试验员

  6

  初级职称,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直属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从事类似试验、检测工作3年以上。

  合约、计量部

  合约、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中级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8年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经验,负责类似工程的计量及合同工作5年以上。

  计量员

  2

  初级职称,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或监理业务培训并且考试合格,从事类似监理工作3年以上。

  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

  4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8年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经验,从事桥梁施工监理工作5年以上。

  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

  2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8年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经验,从事路面施工监理工作5年以上。

  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

  4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8年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经验,从事路基施工监理工作5年以上。

  交安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8年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经验,从事类似交安工程施工监理工作3年以上。

  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8年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经验,从事类似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工作3年以上。

  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工程师,持有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书,8年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经验,从事类似环保工程施工监理工作3年以上。

  水保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工程师,持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证书,从事类似水保工程施工监理工作3年以上。

  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8年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经验,从事类似工程测量工作5年以上。

  测量员

  2

  初级职称,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或监理业务培训并且考试合格,从事类似监理工作3年以上。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中级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持有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5年高速公路监理工作经验,从事类似工作3年以上。

  监理员(其中环保、水保监理员各1人)

  16

  初级职称,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其中环保、水保监理员经过环保、水保监理业务培训)并且考试合格,从事类似监理工作3年以上。

  合计

  47

 

  注:1、试验室主任及试验检测工程师所持有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须涵盖公路、桥梁、材料等全部类别(所持证书组合一起涵盖即可);试验员所持有的试验员资格证书专业须涵盖公路、桥梁、材料等全部类别(所持证书组合一起涵盖即可)。

  2、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试验室主任、试验检测工程师、合约、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安专业监理工程师、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水保专业监理工程师、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3、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配备各类监理人员,但数量和资质不得低于本表规定。资格审查要求的内容在投标文件格式“附件A-6拟投入的监理人员工作简历表”中应能响应。

  4、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水保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外聘。

  5、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投标文件本表。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候核查的依据。中标之后,招标人将进行核查,如果填报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低于上表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

  附表1-5 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最低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ZQNJL-1

  一、试验、检测仪器

  1      

  1000kN万能材料试验机

  台

  1

  2      

  300kN万能材料试验机

  台

  1

  3      

  2000kN压力机

  台

  2

  4      

  土工试验检测设备

  套

  2

  5      

  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检测设备

  套

  1

  6      

  无机结合料试验检测设备

  套

  1

  7      

  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检测设备

  套

  1

  8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设备

  套

  1

  9      

  无核密度仪

  台

  1

  10   

  全站仪(精度1''以内)

  台

  1

  11   

  电子水准仪

  台

  1

  12   

  GPS测量仪

  台

  1

  13   

  钢筋位置及保护层测定仪

  台

  1

  14   

  回弹仪

  台

  6

  15   

  钻孔取芯机

  台

  1

  16   

  弯沉仪

  台

  1

  17   

  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

  台

  1

  18   

  路面平整度测试仪

  台

  1

  19   

  路面构造深度测试仪

  台

  1

  20   

  路面渗水仪

  台

  1

  21   

  交安检测设备

  套

  1

  22   

  桩基超声波检测仪

  台

  1

  23   

  桥梁孔道压浆质量检测仪

  台

  1

  24   

  电子天平

  台

  1

  25   

  混凝土抗渗仪

  台

  1

  26   

  路基路面现场检测设备

  套

  1

  27      

  发电机(24KW)

  台

  1

  二、办公、生活设施

  1      

  试验检测数据上传设备

  套

  1

  2      

  计算机(含网络设施)

  台

  20

  3      

  数码摄像机

  架

  1

  4      

  数码照像机

  架

  2

  5      

  传真机

  台

  1

  6      

  扫描仪

  台

  1

  7      

  复印机

  台

  1

  8      

  打印机

  台

  3

  9      

  固定电话

  部

  2

  10   

  监理会议室

  m2

  100

  11   

  监理试验室

  m2

  300

  三、交通设施

  1

  四驱越野车

  辆

  8

  2

  小型箱式货车

  辆

  2

  注:1、本表是对投标人派驻到工程现场设备的最低限度要求,投标人应在此基础上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工程监理需要投入满足要求的各类设备,包括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试验检测设备、交通设施、办公设施等。中标之后,招标人将进行核查,如果填报的主要仪器、设备、设施低于上表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

  2、试验检测设备按项目施工进度的需要,分期到位,保证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需要。监理人员如全部在现场居住,住房面积人均不少于8平方米。

  3、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投标文件B-4表。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候核查的依据。

  附表1-6资格审查要求(财务)

  

  项目

  标段

  财务要求

  财务能力

  ZQNJL-1

  同时满足:

  1、投标人2013年、2014年、2015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3年、2014年、2015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

  附表1-7 资格审查要求(诉讼和履约)

  

  项目

  标段

  要求

  诉讼和履约

  ZQNJL-1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2015年度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C及以上。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

  1.如投标人未提供告知函或未按要求提供告知函,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投标人提供的告知函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招标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南段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15年第24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交通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评标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投标书中所述标段号与外包封的标段号一致;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规定签署,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证件和资料均真实有效;

  (6)监理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8)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9)未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被控股、被管理关系;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均为同一人的情况;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投标人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委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2技术评审(满分40分)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质量安全等措施 20分;

  ①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质量安全等措施较可行,具有较强针对性,能满足现场施工监理要求,得12~16分;

  ②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质量安全等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保障有力,得16~20分。

  (2)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15分;

  ①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得9~12分;

  ②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全面透彻,把握准确,具有较强针对性,得12~15分。

  (3)对本项目的建议 5分。

  ①对本项目提出了相关建议,且建议较可行,得3~4分;

  ②对本项目的建议分析全面,可操作性强,得4~5分。

  6.3商务评审(满分50分)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30分;

  a.满足资格审查人员要求,机构设置较合理的,得18分;

  b.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新建高速公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不限年限)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

  c.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的业绩(不限年限)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

  (2)试验检测资质 5分;

  a.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3分;

  b.若投标人自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加2分;

  c.若投标人委托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加1分。

  (3)监理业绩 10分。

  a.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6分;

  b.与资格审查要求相比,每增加1条单个监理标段里程3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同时涵盖路基、路面、桥梁、交安、绿化工程监理),加1分,本项最多加4分。

  (4)信誉 5分。

  a. 2014年和2015年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B的,得基本分3分;

  b. 2014年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B且2015年被列为A的,或者2014年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A且2015年被列为B的,得3.5分;

  c. 2014年和2015年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A的,得4分;

  d. 2014年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B且2015年被列为AA的,或者2014年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AA且2015年被列为B的,得4分;

  e. 2014年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AA且2015年被列为A的,或者2014年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A且2015年被列为AA的,得4.5分;

  f. 2014年和2015年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AA的,得5分;

  g. 2014或2015年度任一年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C的,不得分。

  

  6.4财务评审(满分10分)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在第一信封开标时通知的时间、地点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应参加第二信封开标,否则视为默认第二信封开标结果。仅对通过前述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进行开标,未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当场退还。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所报的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金额(外委试验检测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内;

  (4)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正常监理服务费应不低于监理服务总费用的5%。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4.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和算术性修正的报价(如有算术性修正则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除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的算术平均值。

  6.4.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4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

       D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5;若D1<D,则E=0.4。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标段推荐前3名(若不足3名,只推荐通过评审的相应数量)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商务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商务技术评分均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当报价也相等时,以信用等级高(交通运输部2015年)的优先;上述因素都相等时,以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先者优先。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开标记录情况

  10.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投标人排序

  10.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8附件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11.履约能力审查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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