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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01线哈达图至海拉尔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
日期:2026-10-18 05:14  点击:0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16-GC0750-LH)的规定,招标人现发出第1号补遗书对《招标文件》做下列补遗:

一、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为本次招标项目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标段编号

(合同段号)

最高投标限价

大写

小写(单位:人民币,元)

HHJA-1

贰仟玖佰玖拾肆万零壹佰柒拾元

(含暂估价和10%暂列金额)

29,940,170.00

HHJA-2

壹仟柒佰陆拾叁万伍仟陆佰柒拾叁元

(含暂估价和10%暂列金额)

17,635,673.00

HHLH-1

壹仟叁佰捌拾伍万肆仟陆佰叁拾陆元

(含暂估价和10%暂列金额)

13,854,636.00

HHLH-2

捌佰贰拾玖万陆仟壹佰玖拾捌元

(含暂估价和10%暂列金额)

8,296,198.00

HHJD-1

肆佰伍拾万零捌仟壹佰玖拾肆元

(含暂估价和10%暂列金额)

4,508,194.00

JDJL-1

壹拾万零玖仟捌佰贰拾叁元

(不含暂估价和暂列金额)

109,823.00

二、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相关事宜

标段编号

(合同段号)

金额

(人民币,元)

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HHJA-1

590,000.00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155642313620

HHJA-2

350,000.00

149242312842

HHJD-1

90,000.00

149240412043

JDJL-1

2,000.00

152440416274

HHLH-1

270,000.00

149242312387

HHLH-2

160,000.00

149242313244

注: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以到账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担保。)

2、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招标名称(可简写)、标段编号。

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四、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修改为“3.3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在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7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JDJL-1标段为“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修改为“3.7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JDJL-1标段为“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HHLH-1、HHLH-2标段除外)。”

六、将绿化工程HHLH-1标段和HHLH-2标段中施工招标图纸 第8页 (图号:S8-3)植物配置一览表(变更设计)内“序号1 常绿乔木(樟子松) 规格 苗高(m):0.5-0.8”修改为“序号1 常绿乔木(樟子松) 规格 苗高(m):2.0-2.5”。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补遗书后将确认函附进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加盖公章及签字确认后视为确认收到本补遗书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省道201线哈达图至海拉尔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确 认 函

 

省道201线哈达图至海拉尔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我公司已收到省道201线哈达图至海拉尔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共2页,字迹清晰可辨,现回函予以确认。

 

 

 

投标人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确认函为确认收到1号补遗书的确认函,不需要回复,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

确认后附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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