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6-12-27 00:00  点击:1

  1.招标条件

  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053号)批准,其水土保持方案已由水利部以《水利部关于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龙井至大蒲柴河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5〕295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建设资金(车购税)、项目法人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境内。

  2.2规模:主线全长约134公里,松江至二道白河联络线全长约14公里,均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另设和龙连接线约4.7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3本次招标项目划分2个合同段,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段

招标内容

资质最低要求

2011年之后完成业绩最低要求

LPSBJC

(水土保持监测)

(1)本项目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每年季度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

(2)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撑,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4)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招标人提供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咨询服务;

(5)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6)协助招标人编制《水土保持自验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总结报告》;

(7)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证书》或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甲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至少1项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业绩

LPSBJL(水土保持监理)

路基工程防治区、互通立交工程防治区、附属设施工程区、桥梁工程防治区、隧道工程防治区、施工营地防治区、施工便道防治区、取土场防治区、弃渣场防治区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水保监理工作。包括对水土保持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对水土保持工程实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工程协调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至少1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2.4本工程水保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期72个月。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水保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预计48个月(如工期延后,则服务期相应顺延),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水保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期24个月(如竣工验收延后,则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期相应顺延)。如服务期延长,不另行增加费用。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表所列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原件。对未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两个合同段投标,只能在一个合同段中标。开标、评标顺序为LPSBJC合同段(水土保持监测)→LPSBJL合同段(水土保持监理),在前一合同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不参加后续合同段的推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窗口,由经办人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水平评价证书副本;

  (3)单位介绍信;

  (4)经办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和图纸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7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开标时间:2017年1月18日13:00,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公示

  7.1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

  7.2招标人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 系 人:丁凯

  电   话:0431-85254014

  传   真:0431-8525401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 系 人:冯坤

  电   话:0431-85254014

  传  真:0431-84683821/85677347


关于网站  |  普通版  |  触屏版  |  网页版
10/17 13:51
首页 刷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