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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兴隆城桥、平谷区东门桥提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6-12-26 00:00  点击: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柔区兴隆城桥、平谷区东门桥提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勘察设计招标人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

怀柔区兴隆城桥位于怀黄路K29+269桩号处,跨越山区冲沟。桥梁上部结构为单孔钢筋混凝土双曲拱桥,下部为重力式桥台。桥梁全长34m,主拱净跨径为20m。桥面全宽8m,行车道宽7m,两侧栏杆各宽0.5米。主拱横向布置6片拱肋,拱波采用微弯板,拱肋间设置横系梁。主拱上有8孔小腹拱。桥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钢筋混凝土地袱栏杆。

平谷区东门桥位于平夏路K4+455桩号处,上跨泃河,是周边群众日常出行及通往平谷东南部的重要通道。该桥建于1982年10月,设计荷载等级为汽车-20级、验算荷载为挂车-100级,上部结构为5x20m普通混凝土简支T梁,下部结构为桩柱式墩台,全长104.04m,全宽12.5m,桥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概算编制等)、施工图设计(含材料配合比设计和预算编制等)、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配合、评审配合等)工作。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工作内容包括:勘察,设计(含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所述资质条件和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资质具体要求:

(1)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3业绩具体要求:

(1)在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累计2项(含)以上二级公路(含)以上类似项目的工程勘察。

(2)在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2项(含)以上类似桥梁改造项目的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设计并至少担任过2项类似工程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

(2)桥梁负责人: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设计并至少担任过2项类似工程设计任务的专业负责人。

(3)道路负责人:具有道路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设计并至少担任过2项类似工程设计任务的专业负责人。

(4)交通工程负责人: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设计并至少担任过2项类似工程设计任务的专业负责人。

(5)工程勘察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勘察并至少担任过2项类似工程勘察任务的专业负责人。

(6)工程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工程师,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并至少担任过2项类似工程的造价负责人。

财务要求: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5年(指2011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作出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处于处罚期内。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单独提供)、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壹套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于2017年1月3日下午16时前传真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10-67806076),并将发word版发送至yiqunzhaobiao@163.com电子信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6日,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注释: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相关地址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东太平街36号

联 系 人:陈春羽

联系电话:010-66522139

传真:010-6602633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电子信箱:yiqunzhaobiao@163.com

邮政编码:100176

电话:010-67806076

传真:010-67805856

联系人:李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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