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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一期工程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日期:2016-11-24 00:00  点击:0

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一期工程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6】729号文批准建设。现对该高速公路的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招标,项目业主为重庆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现由重庆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自城口县北屏(陕渝界),接拟建的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公路,经城口、鸡鸣、双河口、白鹤、止于开县赵家,接已建的万州至开县高速公路,全长约128公里(含省界大巴山隧道重庆境5.3公里)。全线在北屏、城口、蓼子、鸡鸣、双河口、大进、温泉、白鹤、开县东、渠口、赵家设置11处互通式立交,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3个合同段。招标内容为项目开工至竣工期间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主体土建工程及房建、机电、交安等专项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各中心试验室合同段的划分情况及各中心试验室工作范围及各中心试验室服务期详见下表。

合同段

里程桩号

里程长度(KM)

建安费(亿元)

试验检测服务期

SY1

K20+000  ~K54+579.483

34.579

57.54

计划服务期72个月。

SY2

56+140 ~K99+796.674

43.657

69.3

计划服务期72个月。

SY3

K100+050~K149+435.451

49.917

44.374

计划服务期48个月。

     2.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2.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证书,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2.3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经验,近5年内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长度30公里(含3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工程内容)。

2.4 投标人拟派驻到现场的中心试验室的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及自备工作条件均符合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并满足本项目试验检测服务的需要。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

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服务的,不得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3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

3.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向招标人出具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在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4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发布的最新年度重庆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全市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最多可以参加3个合同段的投标、B级的投标人最多可以参加2个合同段的投标、C级的投标人最多可以参加1个合同段的投标。若无,在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评价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以参加3个合同段的投标;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以参加2个合同段的投标、C级的投标人最多可以参加1个合同段的投标。

在本次招标的SY1、SY2、SY3合同段中,一个投标人只能成为一个合同段的中标人。

4.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 10:00 时(北京时间),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www.cqjt.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三路1号金华苑B幢5楼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人:叶老师  戴老师

电  话: 023-89138743               电话:023-67644276

传  真: 023-89138744               传真:023-67644276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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