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2016年第四批县乡道改造工程、2017年预下达建制村及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16年自治区交通专项资金、中央投资车购税及地县自筹资金,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吉木乃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吉木乃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疆内公开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境内。计划工期2017年4月15日至2017年10月31日,共计200个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二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设施、安全设施等。具体合同段划分及内容如下:
序号
合同段号
县市
路线
编码
项目名称
性质
里程
(km)
公路 等级
主要建设
内容
1
第一合同段
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
Y036654326、Y069654326、Y039654326、Y038654326、Y071654326、Y037654326
2016年第四批县乡道改造工程托斯特乡托斯特村
改建
9.0
四级
路基、路面、桥涵及安全设施
2
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
C086654326
2017年预下达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喀尔交乡-木乎太村
新建
33.5
四级
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设施
3
第二合同段
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
Y075654326
2017年预下达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托斯特乡—森塔斯村(二期)
改建
17.3
四级
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设施
注:项目计划工期及详细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的企业,并在有效期内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至 14∶00,下午 16∶00至20∶00 (北京时间,下同),各合同段施工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原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行贿档案查询原件(公司、法人、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两套(加盖本企业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到阿勒泰地区正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市解放路3区70号)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施工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合同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预备会
5.1 招标人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月20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阿勒泰市银路大酒店八楼会议室(阿勒泰市团结路八区泰云9栋)。请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三套副本)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各单位应提交投标担保:施工每合同段提交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元)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阿勒泰地区交通运输局网站及《阿勒泰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木乃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吉木乃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耿志军
电 话:13565171457
传 真:0906-6185529
邮 编:836800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正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阿勒泰市解放路三区70栋(地区建行南侧)办事地址:阿勒泰市解放路三区70栋(地区建行南侧)联 系 人:祝青萍
联系电话:0906—6265000 18999454578
传 真:0906—6265016
附件: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2016年第四批县乡道改造工程、2017年预下达建制村及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