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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至张易公路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日期:2016-12-16 00:00  点击:0

项目名称:

固原至张易公路

批准文号

宁发改审发[2016]173号

批准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编号:

A6400000141000036

招标种类

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招标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地址

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

贾先生

联系电话:

0951- 6076557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密封,第一个信封内为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内为财务报价。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的履约信誉、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项目起点K0+000位于原州区西郊乡长城村,经中河乡、红庄村、张易镇,终点K29+508.267位于固原市张易镇街道与本项目交叉口西侧约650m处,顺接张易至隆德公路。项目全长29.5km。本项目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

3、预计服务期:12个月

报名条件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如下企业资质:

施工监理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资质。

试验检测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和质监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要求

监理投标人要求近5年内(2011年1月以来),有2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暂定金)的公路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试验检测投标人要求近5年内(2011年1月以来)有2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暂定金)的公路施工试验检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2013~2015年财务报表。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人员要求

资质条件

1、监理办负责人: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证书。

2、中心试验室主任及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业绩条件

1、监理办负责人: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的监理办负责人职务或总监职务或总监代表职务。 

2、中心试验室主任及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心试验室主任(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其它说明:

1、投标书中其他监理人员和检测人员不附具体人员名单,中标后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确定。

2、监理办负责人、中心试验室主任、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在简历表后应附相应证件(职称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或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证明。未提供相应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资格审查要求监理办负责人、中心试验室主任、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证件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岗位登记聘用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其余人员必须与投标申请人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4、本项目将按照宁夏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对从业单位及人员进行履约考核和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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