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八师150团—136团—奎克高速公路工程已列入第八师十三五规划,项目业主为第八师石河子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对上述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50团(昌吉地区)、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境内。路线长约110公里,公路起点位于150团3营,经过S201、136团、奎北铁路,终点至奎克高速公路与S221(塔岔口)相接。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为80Km/h,路基宽为12m,路面宽为9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标段划分:本工程勘察设计为1个合同段。
2.2 招标内容:
第八师150团—136团—奎克高速公路工程(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后续服务工作。
3.招标方式
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级(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2 投标人必须按兵交发[2012]28号文《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局网站上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4.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22 日至 12 月30 日每天上午 10:00 - 13:00,下午15:30 - 19:00 (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勘察及设计)及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备案证明材料。(并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 1 月13 日11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开发区41#小区阳光丽景120栋)。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交通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石河子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八师石河子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地 址:石河子市北三东路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50306室邮政编码:832000
联 系 人:白飞龙 熊立伟
电 话: 0993-2016719 0993-2014080
传真:0993-2020673 2016719
电子邮件:baifeilong@sohu.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中基大厦4楼联 系 人:王玉琴、刘骏、胡钰、魏玉涛
电 话:0991-8852235 8852296
传 真:0991-885223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帐 号:107002457750
行 号:104881006022
附件: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附录
2016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