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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2016年县乡联网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6-06-27 00:00  点击:0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文件(融交报〔 2016 〕 22 号文)及(融交报〔 2016 〕 38 号文),现由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招标人,对融水苗族自治县 2016 年县乡联网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招标代理单位: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 2016 年县乡联网道路工程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公路工程招标项目共分为 4 个合同段。具体合同段划分:

  № 01 合同段:白云乡黑魁至林城公路(黑魁至归正段),建设内容为三级水泥路 6km ,工程投资约 1909 万元,计划工期 12 个月;

  № 02 合同段:安太乡白竹至白坪公路(二期)附属工程,建设内容为开挖土石方、砌筑挡土墙、地质灾害隐患处置、安全设施等,工程投资约 4202 万元,计划工期 12 个月;

  № 03 合同段:香粉乡香粉至毛坪公路附属工程,建设内容为开挖土石方、淸淤换填、砌筑挡土墙(沿河防护及地质灾害治理等)、浆砌水沟、涵洞、修筑便道、旧桥维修、安全设施等,工程投资约 2055 万元,计划工期 12 个月。

  № 04 合同段: S204 北环路提级改造(二期)波型护栏工程,建设内容为路基和安全设施等,工程投资约 247 万元,计划工期 12 个月;

  以上 4 个合同段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内容招标 (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五、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六、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同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标段(含 № 01 、 № 02 、 № 03 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标段( № 04 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公路或路桥类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 证) , 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根据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6 年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含报名截止前在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信用等级评定为 B 级或以上的公路施工企业,可参与本项目的任何两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否则,全部作废标处理。

  3 、投标人没有省级(含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或禁止进入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且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项目资金要求:

  投标人在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 ?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 10% ; ? 农民工保证金合同价的 2% (代劳动部门收),汇入业主指定账户。

  九、项目建设支付情况

  1 、本项目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工程款支付: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控制获得监理人及业主的批准,且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70% ,支付合同价的 20% ;第二期工程款支付: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 30% ;第三期工程款支付:提交工程终期计量资料,按工程计量款扣除 10% 相关款项后, 6 个月内支付余下工程计量款。扣除 10% 相关款项支付方式:审计暂定金 5% ,经审计部门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质量保证金 5 %,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60 天内付清,尾款不计利息。

  2 、项目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工程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JTG B06——2007 )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JTG B06-02——2007 )为基础。投标人以业主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进行投标报价。

  十、 投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 2016 年 7 月 1 日,北京时间上午 9 : 00 ~ 11 : 00 、下午 15 : 00 ~ 17 : 00 。地点: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跃进路 19 号天元金都 2 单元 612 - 617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 份(不含图纸水文地质资料),售后不退。

  2 、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如下资料原件,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

  ( 1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报名的需要被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书;( 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5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具有公路或路桥类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 证)、职称证。( 6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证(具有公路或路桥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安全员的岗位证书、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C 证)、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身份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提供报名单位为其缴纳个人养老保险的凭证(须提供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手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并注明查询网址或电话);( 7 )由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的有效报名时段内)。( 8 )介绍信和授权书除签名外一律要求打印盖章,不接受手写或添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内容一致,出具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的有效报名时段内。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符合报名条件的,须提交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壹份(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原件须与复印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

  注:拟投入该合同段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 年 7 月 19 日 9 : 00 时;地点:柳州市跃进路 40 号京都宾馆 16 楼会议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到现场参加投标,并按时签到,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十二、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招标人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香山路 137 号

  联系人: 韦工 、张工 电话: 0772-5133842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柳州市跃进路 19 号天元金都 2 单元 612 - 617

  联系人: 沈工 电话: 0772 - 3353188 传真: 0772-2816706

  十三、信息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 ( www.gxdot.gov.cn ) 同时发布。

  招标人: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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