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新东线(新二村-东二区)公路工程(西区段)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招标已于2016年12月13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单位名称: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学院路60号集锦饭店
邮 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631177
单位名称:绍兴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 址: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135号交投大厦5楼
邮 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5084833
招标人: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秋实路管理委员会
邮 编:312073
联系电话:0575-85620413
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5日
检测评标结果
检测标段
中 标 人 名 称
中标价
(万元)
检测服务期
项目负责人
综合得分
第JJG01标段
推荐中标人
贵州省质安交通工程监控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92.1196
合同签订至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备案止。
杨亦农
97.51
否决投标情况及依据
检测标段
被否决单位名称
否决原因
否决依据
第JJG01标段
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拟分包承诺书未附相关证件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3 款
附件3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新东线(新二村-东二区)公路工程(西区段)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
评标时间:2016年12月14日
招标人名称: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
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填报人:陈建青 审核人:孙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