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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夜明珠段、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2016~2018年养护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6-12-16 00:00  点击:0

  1.招标条件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夜明珠段、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2015~2018年养护工程已列入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养护计划,养护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养护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夜明珠段于1995年建成通车,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4m。全长279km,东起武汉,西止宜昌,途经过仙桃、潜江、荆州、宜昌等地市。

  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起于京港澳高速公路大悟南枢纽互通,经大悟县芳畈,广水市杨寨、李店、骆店、城郊、关庙、马坪,曾都区淅河、何店等乡镇,止于福银高速公路孝襄段随州东枢纽互通,全长84.389公里,已于2011年建成通车。

  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东起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与大(庆)广(州)高速互通,西经咸宁枢纽互通与在建的咸(宁)通(山)高速公路相接。全长55.66公里,已于2013年建成通车。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夜明珠段、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2016~2018年养护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计划设计开始时间为2016年12月,服务期为25个月(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7日至2016年12月23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报名网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4.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于北京时间2016年 12月17日8:30至2016年12月23日17:30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通知内容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通知公告栏)的要求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配合。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8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岳家嘴立交桥旁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ggj.hb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写字楼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027-87576683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政编码:430033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27-83600666转8037

  传真:027-83600777

  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CTSJ-1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CTSJ-1

  近5年内独立成功完成过1条里程50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设计工作或5年内独立成功完成过1条里程5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设计工作

  注:1、近5年内完成的设计项目是指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如为新建项目,则应在201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批复;如为养护项目,则应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具有15年高速公路设计工作经验,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工作。

  路基、路面设计人员

  2

  高级工程师,10年公路设计经验,作为路基、路面设计人员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设计项目。

  桥涵设计人员

  1

  高级工程师,10年公路设计经验,作为桥涵设计人员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设计项目。

  隧道设计人员

  1

  高级工程师,10年公路设计经验,至少完成过1座高速公路隧道的设计项目。

  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人员

  1

  高级工程师,10年公路设计经验,作为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人员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设计项目。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CTSJ-1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因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受到处分且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5、2015年度投标人未被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D级。


  附件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1项(6)规定的情形;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40分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0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5分

  c.投标人的信誉

  5 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技术建议书):

  50分

  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 分

  e.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20 分

  f.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分

  g.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

  保证措施

  10 分

  h.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分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1)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收费比例),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2.9

  第二信封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0  分

  i.投标价 10  分

  2.12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可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3名时,以实际数量推荐。)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0分

  类似设计项目经验

  20分

  近5年来完成的设计项目的数目,通过资格审查得基本分12分;每增加个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8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0分

  通过资格审查得基本分6分;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的加1分,最多加4分。

  c

  投标人的信誉

  10分

  信用评价和履约情况

  履约情况6分

  履约情况良好,未受到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处罚的得基本分6分。

  信用评价4分

  2014年度、2015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级别均为AA级的,得4分;其中一年为AA级,另一年为A级的,得2分;其他均不得分。

  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5分

  基本分3分,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理解酌情加分,满分5分。

  总体设计

  思路

  5分

  基本分3分,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酌情加分,满分5分。

  e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20分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10分

  基本分6分,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酌情加分,满分10分。

  针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

  10分

  基本分6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酌情加分,满分10分。

  f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基本分3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设计的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情况酌情加分,满分5分。

  g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基本分6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酌情加分,满分10分。

  h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有完善的后续服务计划安排的,保证措施较得当的,得3~4分;

  后续服务计划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5分。

  i

  投标价

  10分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所有通过财务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得分计算如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2。

  其中F=10,E1=0.5,E2=0.4。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当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第一信封得分高的优先;当第一信封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投标文件的递交顺序确定推荐顺序。


  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编写评标报告。

  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13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提请行政监督部门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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