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国道338线中宁至沙坡头段公路工程
批准文号
宁发改审发【2016】141号
批准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编号:
GJC2016015
招标种类
勘察设计招标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密封,第一个信封内为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内为财务报价。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的履约信誉、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内容:
1、本项目本项目路线全长85.952km,其中新建段34.202km,改建段41.83km,与国道109共线9.92km。沙坡头黄河特大桥及其引道(K78+700~K83+000段)约4.3km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其余路段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
2、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报名条件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如下企业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要求
近5年内(从2011年至2015年)成功完成过两条新建或改建一级公路或以上等级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人员要求
资质条件
1、项目负责人: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条件
1、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担任过2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地址
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
0951- 6076719
其它说明:
1、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在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人员具体名单。只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拟投入主要人员到场承诺书”的格式对附录3要求的主要参建人员进行承诺。
2、项目负责人在简历表后应附相应证件: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和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未提供相应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将按照宁夏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对从业单位及人员进行履约考核和信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