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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国道G524秀洲新塍至王店公路工程第J1监理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日期:2016-12-22 00:00  点击:2

  新增国道G524秀洲新塍至王店公路工程第J1监理标段已于2016年12月19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办理。
  监督机构:
  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电 话:0571-87056769
  邮 编:310025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学院路60号集锦饭店北楼四楼
  电 话:0571-87631177
  邮 编:310007
  行业监督部门: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005号
  邮 编:314001
  电 话:0573-83683590
  招标人:嘉兴市秀洲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117号
  邮 编:314000
  电 话:0573-83850870

嘉兴市秀洲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1日

评标结果

标段名称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评标价(元)

总监

监理资格证书编号

综合得分

第J1监理标段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嘉兴市世纪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8188718

黄龙

JGJ0510619

97.39

否决投标的投标人
无。

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

标段名称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评标结果

第J1监理标段

嘉兴市世纪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沪杭客专海宁西站许村至长安连接线工程

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级公路新建工程,全长8.4km,中小桥共2座。竣工日期:2013年2月

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监理项目评定书

招标附件--业绩表

通过

总监理工程师(黄龙)

海宁市硖许公路(长安至许村段)改建工程

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级公路,全长8.8km,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及嘉兴市质监站出具的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

招标附件--业绩表

通过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新增国道G524秀洲新塍至王店公路工程(第J1监理标段)
  开评标时间:2016年12月19-20日

招标人名称:嘉兴市秀洲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无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无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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