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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设计审查招标公告
日期:2016-12-08 00:00  点击: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已由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武审批[2015]844号和《关于高王路(凤港引渠路-天津北京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武审批[2016]1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90372.2平方米,起点位于凤港引渠路,终点止于天津北京界,道路全长约2.285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横断面设计为0.75米(土路肩)+11米(车行道)+2米(中央分隔带)+11米(车行道)+0.75米(土路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及沿线交通设施等。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有专业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审查。

  2.3计划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其中一项: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具有一项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审查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审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交易服务中心208开标室(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泉发南路4号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 编:

  301700

  邮       编:

  300040

  联系人:

  李明昆

  电       话:

  022-58076065

  电 话:

  022-82191902

  传       真:

  022-27122218

  传 真:

  022-82191902

  联  系  人:

  张齐、郝文杰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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