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省道绍兴兰亭至平水段改建工程(越城区段)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服务招标已于2016年12月15日进行了公开开标,12月16日进行了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评标结果详见附表1。公示时间为3天,对评标结果的真正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综合监督部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571-87630223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投诉受理部门:
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电 话:0571-87630221
行业主管部门:绍兴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凤林西路135号5楼
电 话:0575-85084832
绍兴市32省道改建越城区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6年12月16日
附表1:
32省道绍兴兰亭至平水段改建工程(越城区段)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服务招标评标结果
标段
中标人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评标价(元)
项目负责人
综合得分
第 JC-1标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绍兴市交通建设检测中心
989466.8
林敏岳
95.65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32省道绍兴兰亭至平水段改建工程(越城区段)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16日
招标人名称:绍兴市32省道改建越城区段工程建设指挥部(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无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无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