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429线武隆县白马至鸭江段路面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初设批复已由重庆市公路局以渝路局发[2016]11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武隆县交通开发总公司,资金来自市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武隆县交通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武隆县交通开发总公司作为招标人委托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S429线武隆县白马至鸭江段路面改造工程起于白马镇省道S429与国道G319的交界处(K106+680),止于鸭江镇省道S429与省道S303交界处(K149+158.586)。本项目全长约42.479公里,路基宽度7m/8m/6.5m,等级:三级公路。本项目有4座桥梁,均为石拱桥。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下设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组。
序号
桩号
长度(km)
建安费
(万元)
监理服务内容
监理服务期
1
K106+680--
K149+158.586
42.479
约7700
对应桩号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改造工程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计划监理服务期34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0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注:实际桩号、长度及建安费以正式施工图和批复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在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40公里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其中必须包含沥青路面工程);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若出现此类情况,则相关单位均不能通过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7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向招标人出具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含有重庆市及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等级的网页打印件一套,并在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10:00递交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www.cqjt.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隆县交通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武隆县巷口镇芙蓉西路64号
地 址: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F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023-64506002
电 话:023-67767200
?传 真:023-67767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