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吐鲁番至和田联络线G3012喀什至疏勒段公路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自治区喀什至疏勒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212号)批准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道311线伽师至疏勒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311线伽师至疏勒公路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4〕2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吐鲁番至和田联络线G3012喀什至疏勒段公路项目及省道311线伽师至疏勒公路改建工程配套房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吐鲁番至和田联络线G3012喀什至疏勒段公路项目起点位于库曲湾收费站南侧,接阿喀高速公路,向东跨越恰克玛克河沿城北转化加工区北侧布设,在伯什克然木乡下穿南疆铁路后,向南再次跨越恰克玛克河,于阿瓦提乡上跨麦喀高速,跨越克孜勒河,经巴仁乡农场,止于疏勒县畜牧养殖基地南侧,与喀叶一级公路相接,全长43.83Km。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土建主体计划工期为:计划2015年12月15日开工,2018年11月30日交工,总工期为1082日历天。
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吐鲁番至和田联络线G3012喀什至疏勒段公路项目配套房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包括5处匝道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3月1日开工,2018年9月30日交工,总工期579日历天。
2、省道311线伽师至疏勒公路改建工程位于喀什地区境内,起点位于伽师县夏普吐勒乡,起点桩号为K13+550,接麦喀高速伽师连接线,终点位于疏勒县,终点桩号为K58+640,接张骞路。本项目路线全长45.09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12m。
土建主体计划工期为:2016年4月30日开工,2017年11月30日交工,总工期580日历天。
省道311线伽师至疏勒公路改建工程配套房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包括1处养护工区。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3月1日开工,2017年10月31日交工,总工期245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吐鲁番至和田联络线G3012喀什至疏勒段公路项目及省道311线伽师至疏勒公路改建工程配套房建工程内的房屋建筑的总图工程、建筑地基及基础、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场坪、管道、围墙、绿化、外水、外电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项目名称
标段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吐鲁番至和田联络线G3012喀什至疏勒段公路项目及省道311线伽师至疏勒公路改建工程配套房建工程
KSFJ-1
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吐鲁番至和田联络线G3012喀什至疏勒段公路项目配套房建工程
BJLK1455+150:库曲湾主线收费站(5进8出)
总建筑面积2163.28m2(监控楼1705.11m2、配电室及车库246.77m2、锅炉房及水泵房211.4m2)。并包括外部供水工程、场区内管网、收费大棚1640.88m2、收费站地下通道、围墙、地坪、绿化、10KV外部供电等室外工程。
EK0+200:城东大道匝道收费站(5进4出)
总建筑面积1472.66m2(收费站办公楼1014.49m2、车库及配电室246.77m2、锅炉房及水泵房211.4m2)。并包括外部供水工程、场区内管网、收费大棚1178.72m2、收费站地下通道、围墙、地坪、绿化、10KV外部供电等室外工程。
K17+500:色地服务区
总建筑面积5672.0m2(东区服务用房2400.76m2、西区服务用房2400.76m2、东区锅炉房及水泵房226.94m2、东区修理间及配电室321.77m2、西区修理间及配电室321.77m2)。并包括外部供水工程、场区内管网、围墙、地坪、绿化、10KV外部供电等室外工程。
KSFJ-2
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吐鲁番至和田联络线G3012喀什至疏勒段公路项目配套房建工程
EK0+160:深喀大道匝道收费站(5进5出)
总建筑面积:1472.66 m2(含收费站办公楼1014.49 m2、车库及配电室246.77 m2、锅炉房及水泵房211.40 m2)。并包括外部供水工程、场区内管网、收费大棚1178.72m2、收费站地下通道、围墙、地坪、绿化、10KV外部供电等室外工程。
EK0+270:巴仁乡匝道收费站(4进6出)
总建筑面积:1689.65 m2 (收费站办公楼1231.48 m2、车库及配电室246.77 m2、锅炉房及水泵房211.4 m2)、并包括外部供水工程、场区内管网、收费大棚1293.2 m2、收费站地下通道、围墙、地坪、绿化、10KV外部供电等室外工程。
K39+900,BJXK0+560:疏勒临时主线收费站(6进4出)
与疏勒养护工区同址分建,总建筑面积1689.65 m2(收费站办公楼1231.48 m2、车库及配电室246.77 m2、锅炉房及水泵房211.4 m2)。 并包括外部供水工程、场区内管网、收费大棚1327.12 m2、收费站地下通道、围墙、地坪、绿化、10KV外部供电等室外工程。
K39+900,BJXK0+560:疏勒养护工区
与疏勒临时主线收费站同址分建,总建筑面积:1551.71 m2(养护工区养护房屋1014.49 m2、养护工区机械库537.22 m2)、并包括外部供水工程、场区内管网、围墙、地坪、绿化、10KV外部供电等室外工程。
省道311线伽师至疏勒公路改建工程配套房建工程
疏勒县(原英吉沙公路管理局疏勒道班院内)
总建筑面积:995.31 m2(养护工区综合楼995.31 m2)、并包括外部供水工程、场区内管网、地坪、10KV外部供电等室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和满足相应的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注册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进行了备案。
3.5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且投标人在上述2个标段中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只允许中1个标)。投标人在各标段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可以重复(或相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下列证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套(标注▲的需同时查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以及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等,每标段售价3000元(注:招标文件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12月12日11时00分,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黄河路251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 编:830049
电 话:0991-5283086、5283244
传 真:0991-5283341
联系人:贾蓓红 艾 尼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王德喜 李冠军
电 话:0991-5832152、18999279810
传 真:0991-5832153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察: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吐鲁番至和田联络线G3012喀什至疏勒段公路项目及省道311线伽师至疏勒公路改建工程施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6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