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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公路路政管理处公路超限检测站预检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5-08-28 00:00  点击:0
  招标编号:RHC-C04150037050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公路路政管理处公路超限检测站预检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承德市公路路政管理处受相关县区委托作为统一招标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承德市相关县区。
  2.2 建设规模: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超限检测预检系统共计9套。
  2.3 计划工期:30天。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承德市公路路政管理处公路超限检测站预检系统9套,包含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相应的土建及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经检定合格并能投入使用等。系统主要包括高速预检系统、低速精检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超限检测站计算机系统及系统集成软件、综合线路等,详见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本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2500万元;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应为弯板式动态汽车衡生产商或弯板传感器设备生产商,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办事处(地址:承德市承市之光小区A座二单元1205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相关材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6日8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8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承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 (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市公路路政管理处
  联 系 人:李永生
  电  话:0314—2121976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邮  编:050010
  电  话:0314-7665666
  联 系 人:张宇
  邮  箱:Toubiaoren8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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